辨命论(辨命論)是什么意思
辨命论-诸子百家大辞典
辨命论
南朝梁刘峻所作。保存于萧统《文选》与《梁书·刘峻传》中,清人严可均辑入《全梁文》。该文的主旨在于确立一种自然命定论,并据此反对流行的因果报应说。文中以道家自然主义为前提,认为人生遭遇、贵贱寿夭、治乱祸福,既非上帝鬼神所决定,亦非包括圣人在内的人力所决定,而皆得之于自然之命,因而是不可改变,无法抗拒的。指出那种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说法“徒虚言耳”。文中还区分了天之所赋与人之所行,说:“所谓命者,死生、贵贱、贫富、治乱、祸福,此十者,天之所赋也。愚智善恶,此四者,人之所行也。”认为贤愚善恶并非由命决定,而是由人自己造成的,即所谓“邪正由于人,吉凶在于命”,从而肯定了人类行为本身的独立价值,反映了作者面对社会存在的“高才而无贵仕、饕餮而居大位”现象感到无可奈何,但又洁身自好、不甘沉沦的复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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