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天命(制天命)是什么意思
制天命-诸子百家大辞典
制天命
荀子哲学的反宿命论的思想。《荀子·天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殷周时期宗教神学认为“天”有意志与人格,能致命于人,决定人类命运。统治者自称“受命于天”,以作为实行统治的根据。西周末年社会动荡,“天”的赏善罚恶的功能受到怀疑,怨天、怒天、责天之风始兴。春秋末期,孔子的学说中依然保持着“天命”观点,视“天命”为神秘的不可知晓不可琢磨的力量。孔子称“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与此同时,孔子也重视人的主观努力,强调尽人事而听天命。战国时期的思孟学派将天道与人性结合起来,提出“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的主张,承认“天”有主宰人世的最高权力。至战国后期,荀子批判地总结了先秦诸子关于“天命”的思想及天人关系的学说,一反过去儒家“畏天”、“知命”的传统观点,从唯物论的前提出发,把“天命”理解为一种自然的必然性,即“天”就是客观存在的物质自然界,天按本身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人间的治乱与“天”无关。荀子主张“明于天人之分”,即区别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不同职分与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了解“天”变化的规律,以便控制、利用、征服自然界。“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荀子·天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荀子·天论》),荀子认为,与其思慕、歌颂并迷信天的权威,则不如利用天的规律,使自然界为人服务。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荀子还不可能正确地指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方法和途径,但他的唯物主义的“制天命”的思想对后世思想家、哲学家渐趋正确、完整地阐述天人关系,给予了积极的促进和巨大的影响。
制天命而用之-诸子百家大辞典
制天命而用之
语出《荀子·天论》。全句是“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意思是与其顺从自然而赞颂它,不如掌握自然的规律而利用它。这是荀子“人定胜天”的思想,含有一种素朴的唯物主义观点:既承认客观事物自有其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发展规律,又指出人也并不会就因此而无可作为,人可以掌握、运用这些规律来使自然为自己服务。对于“天命”,道家认为是人力不应当干预的,主张“清净无为”,采取消极适应的态度;而儒家则在敬“天命”、畏“天命”、承认“天命”胜于人力的同时,又主张人也要尽可能地努力奋斗,以期对小环境作一点些微的改善,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都隐含了这样的思想。荀子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则与他们都不相同,显示出新兴学派对自己力量的信心。当然,荀子也并没有无限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他还是相信“天行有常”的,人力所能干预的只是具体事件的进程;整个自然、社会的运动趋势,还是自有其不可移易的规律的。
制天命而用之-诸子百家大辞典
制天命而用之
荀子提出的著名无神论命题,《荀子·天论》中说:“大天而思之,熟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指出万物的本性是可以为人所控制,为人所利用,故人不能放弃对自然界的积极能动作用,而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把握自然界的发展变化规律,进而达到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目的。“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接受了道家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成分,否定了神秘的“天”、“天命”对人事的主宰作用,同时又摒弃了道家的消极无为思想,把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强调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反映了荀子对于天人关系的深刻的辩证理解,在中国无神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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