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馬關條約)是什么意思
马关条约-中国军事知识辞典
马关条约
又称《马关新约》、《中日讲和条约》。日本强迫清政府订立的结束甲午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95年4月17日由清政府议和全权大臣李鸿章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的。共二十一款,附有《另约》、《议订专条》各三款。主要内容(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立”,废除朝贡,由日本控制。(2)中国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二万万两,分八次交完。(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5)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住使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6)给日本最惠国待遇。(7)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此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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