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衛所)是什么意思
卫所-中国军事知识辞典
卫所
明初在京师和各地皆设卫所,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大抵五千六百人称卫,一千二百二十人称千户所,一百二十人称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二(每总旗辖五十人),小旗十(每小旗辖十人)。军士有军籍,世袭为军,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驻防。军响的大部分由屯田收入支给。其军官、卫称指挥使,所称千户、百户。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1393年(洪武二十六年)定全国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千户所六十五。兵额总数连屯田军在内,达二百七十余万人。至明代中叶,屯田多被军官吞蚀,军士破产散亡,所存无几,又无战斗训练,反供地主、官僚役使,不能担任防卫,遂改用募兵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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