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條約)是什么意思
中法北京条约-中国军事知识辞典
中法北京条约
原称《中法续增条约》。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10月25日,由清钦差大臣奕诉和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北京签订。共十款。在确认《中法天津条约》仍有效外,又增加四项内容:(一)开天津为商阜。(二)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三)将以前被充公的天主教产赔还,法方在中文约本上私自增加:“并住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四)《中法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此后法国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訢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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