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任官职。
补 [ bǔ ] 1. 把残破的东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 如 缝补。补葺。亡羊补牢。 2. 把缺少的东西充实起来或添上。 如 弥补。补充。贴补。补习。滋补。 3. 益处。 如 不无小补。于事无补。
署 [ shǔ ] 1. 办理公务的机关。 如 专署。公署。官署。 2. 布置。 如 部署。 3. 签名,题字。 如 签署。署名。署字。 4. 暂代。 如 署理。兼署。
补任官职。
引《资治通鉴·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丙辰,帝至 洛阳,入居宫中; 汴州 百官奉表来迎。詔諭以受 契丹 补署者皆勿自疑,聚其告牒而焚之。”
《续资治通鉴·宋太宗雍熙三年》:“禽酋豪者,随职名高下补署。”
bǔ shǔ
补署(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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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任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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