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蔑视。
英despise;
侮 [ wǔ ] 1. 欺负,轻慢。 如 侮辱(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侮蔑(轻视,轻蔑)。欺侮。不可侮。 2. 古代奴婢的贱称。
蔑 [ miè ] 1. 目受伤而不明。 2. 无,没有。 如 蔑以复加。 3. 小。 如 蔑视。轻蔑。 4. 灭。 如 “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 5. 涂染。 如 诬蔑。污蔑。
轻慢;轻蔑。
引《史记·周本纪》:“殷 之末孙 季紂,殄废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
《宋书·沉攸之传》:“其侮蔑朝廷,大逆之罪三也。”
鲁迅 《呐喊·自序》:“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
亦作“侮衊”。捏造事实,恶意指摘,以毁坏别人或某一事情、某种行动的名誉。
引鲁迅 《热风·随感录四十一》:“几粒石子,任他们暗地里掷来;几滴秽水,任他们从背后泼来就是了。这还算不到‘大侮蔑’--因为大侮蔑也须有胆力。”
闻一多 《时代的鼓手》:“它不是激励,而是揶揄、侮衊这战争。”
轻视、怠慢。
引《史记·卷四·周本纪》:「殄废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
侮蔑出自《史记·周本纪》,释义轻慢;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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