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格 [ gé ] 1.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 如 格子纸。方格儿布。 2. 法式,标准。 如 格局。格律。格式。格言。合格。资格。 3. 表现出来的品质。 如 格调。风格。人格。国格。性格。 4. 阻碍,隔阂。 如 格格不入。 5. 击,打。 如 格斗。格杀。 6. 推究。 如 格致。 7. 树的长枝。 8. 至,来。 如 格于上下。 9. 感通。 如 格于皇天。 10. 变革,纠正。 如 格非。 11.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
物 [ wù ] 1.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 如 事物。生物。物体。货物。礼物。文物。物价。物质。地大物博。物极必反。 2. 内容,实质。 如 言之有物。 3.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 如 物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物。物望所归(众望所归)。
致 [ zhì ] 1. 送给,给予。 如 致仕(退休)。致辞。致电。致力。致哀。致命。 2. 招引,使达到。 如 致病。致使。以致。专心致志。 3. 样子,情趣。 如 大致。别致。景致。兴(xìng )致。 4. 细密,精细。 如 致密。精致。
知 [ zhī ] 1. 晓得,明了。 如 知道。知名(著名)。知觉(有感觉而知道)。良知。知人善任。温故知新。知难而进。知情达理。 2. 使知道。 如 通知。知照。 3. 学识,学问。 如 知识,求知。无知。 4. 主管。 如 知县(旧时的县长)。知府。知州。知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5. 彼此了解。 如 相知。知音。知近。 6.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 如 故知(老朋友)。 知 [ zhì ] 1. 同“智”,智慧。
谓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为 中国 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之一。
引语出《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郑玄 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於善深,则来善物;其知於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朱子语类》卷十四:“格物致知,便是要知得分明;诚意、正心、修身,便是要行得分明。若是格物致知有所未尽,便是知得这明德未分明。”
明•王守仁 《传习录》卷上:“《大学》工夫即是明明德,明明德只是箇诚意,诚意的工夫只是格物致知,若以诚意为主去用格物致知,即工夫始有下落,即为善去恶,无非是诚意的事。”
清•颜元 《四书正误·大学》:“李植秀 问‘格物致知’。予曰:‘知无体,以物为体……故曰:手格其物,而后知至。’”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一篇第二章第四节:“所以根本要看重理智,而出发便在研究自然(‘格物致知’)。”
推究事物的道理,方能获得不尽的知识。语本也作「格致」。
引《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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