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出《书·五子之歌》:“有典有则,贻厥子孙。”后因以“贻则”指为后世留下典则。
贻 [ yí ] 1. 赠给。 2. 遗留,留下。 如 贻害。贻误(使受到坏的影响)。贻训。贻笑大方(让内行见笑)。
则 [ zé ] 1. 模范。 如 以身作则。 2. 规程,制度。 如 规则。总则。原则。细则。 3. 效法。 如 则先烈之言行。 4.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 如 闻过则喜。 5. 表示转折,却。 如 今则不然。 6.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 如 此则余之罪也。 7.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 如 一则房子太小,二则参加的人数多。 8.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 如 则甚(做什么)。 9.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 如 新闻两则。
后因以“貽则”指为后世留下典则。
引语出《书·五子之歌》:“有典有则,貽厥子孙。”
《文选·班固<幽通赋>》:“终保己而貽则兮,里上仁之所庐。”
李善 注:“言考能自保己,又遗我法则也。”
南朝 梁 陆倕 《新刻漏铭》:“永世貽则,传之无穷。”
隋炀帝 《与高昌国王诏》:“彰德嘉善,圣哲所隆。显诚遂良,典謨貽则。”
贻则,汉语词汇。
拼音:yí zé
释义:“贻则”指为后世留下典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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