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五 [ wǔ ] 1. 数名,四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伍”代)。 如 五彩。五官。五谷。五金。五代(中国朝代名,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先后在中原建立政权的时期)。五帝(中国传说中的五个帝王,通常指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五毒(指蝎、蛇、蜈蚣、壁虎、蟾蜍)。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岭(指越城岭,都庞岭,萌渚岭、骑田岭、大庾岭)。五岳(指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和中岳嵩山,是中国历史上五大名山)。五脏(指心、肝、脾、肺、肾)。 2.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6”。
院 [ yuàn ] 1.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 如 院子。院墙。庭院。 2. 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 如 法院。医院。戏院。
制 [ zhì ] 1. 规定。 如 因地制宜。制定。制式。制宪。 2. 限定,约束,管束。 如 制止。制裁。专制。制约。抵制。节制。制动。制海权。 3. 法规,制度。 如 民主集中制。公有制。 4. 造,作。 如 制造。制做。制品。制图。制革。制版。如法炮(páo )制。 5.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 如 制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制服。 6. 古代帝王的命令。 如 制诰。 7.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守~。
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28年10月以后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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