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六尘之一。意根所对之境,能产生意识。
法 [ fǎ ]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 仿效。 如 效法。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5.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7.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8. 姓。
尘 [ chén ] 1. 飞扬的灰土。 如 尘土。尘埃。尘垢。尘芥(尘土和小草,喻轻微的事物)。粉尘。烟尘。甚嚣尘上。望尘莫及。 2. 佛家、道家指人间。 如 红尘。尘世。
佛教语。六尘之一。意根所对之境,能产生意识。
引《楞严经》卷一:“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閒,犹为法尘分别影事。”
《法苑珠林》卷八八:“意识独缘之境名曰法尘。”
宋•苏轼 《水陆法像赞·一切常住达摩耶众》:“以意为根,是谓法尘。”
宋•洪迈 《容斋五笔·八种经典》:“空法尘,依佛智,莫过於《般若波罗密多心经》。”
法尘,六尘之一。法尘是意根所缘的境界,意根对前五根所缘的境界,分辨好丑,而起善恶诸法,是名法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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