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诈邪恶之民。
刁 [ diāo ] 1. 狡猾,无赖。 如 刁棍。刁滑。 2. 〔~斗(dǒu)〕古代军中用具,白天用来烧饭,夜间击以巡更。
民 [ mín ] 1.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如 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2. 指人或人群。 如 居民。民族。 3.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 如 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4. 某族的人。 如 汉民。回民。 5.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 如 农民。渔民。 6. 非军事的。 如 民品。民航。 7. 同“苠”。
奸诈邪恶之民。
引明•范濂 《云间据目抄·纪风俗》:“时刁民皆囚服破帽,率以五六十为群,沿街攘臂,叫喊号呼。”
《儿女英雄传》第八回:“还有等刁民恶棍,结交官府,盘剥乡愚,仗着银钱霸道横行,无恶不作。”
茅盾 《多角关系》三:“这些刁民,非办几个不行!”
奸恶之民。
引《红楼梦·第六九回》:「可见刁民难惹。既这样,凤丫头去料理料理。」
反良士
“刁民”,是指奸恶之民,刁滑的人,多用作旧时官吏对不听管束的百姓的蔑称。“刁民”就是对官员刁难,很难对付的一类百姓。此外,带有无赖、狡猾、奸诈等特征的人也被称为刁民。刁民也可看作出身卑贱或地位低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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