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分窃取。
例僭盗中原。——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
英usurp;
僭 [ jiàn ] 1. 超越本分,古代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礼仪、器物。 如 僭越。僭妄。僭伪(封建王朝称割据对立的王朝)。僭盗。
盗 [ dào ] 1. 偷窃,用不正当的手段营私或谋取。 如 盗窃。盗贼。盗伐。盗掘。盗运。盗卖。盗用。盗名欺世(亦称“欺世盗名”)。 2. 偷窃或抢劫财物的人。 如 海盗。强盗。窃国大盗。
非分窃据。
引南朝•梁 丘迟 《与陈伯之书》:“北虏僭盗中原,多歷年所。”
唐•刘知几 《史通·本纪》:“项羽 僭盗而死,未得成君,求之於古,则 齐 无知、卫 州吁 之类也,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
窃据。
引《文选·丘迟·与陈伯之书》:「北虏僭盗中原,多历年所,恶积祸盈,理至燋烂。」
僭盗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jiàndào,是指非分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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