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消除。
捐 [ juān ] 1. 舍弃,抛弃。 如 捐弃。捐生。捐躯。 2. 献助。 如 捐资。捐献。捐助。募捐。 3. 旧时献钱得官职。 如 捐官。捐纳。 4. 赋税的一种。 如 车捐。房捐。
除 [ chú ] 1. 去掉。 如 除害。除名。除根。铲除。废除。排除。除暴安良。 2. 改变,变换。 如 岁除(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除夕。 3. 不计算在内。 如 除非。除外。 4.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是“乘”的反运算。 如 除法。 5. 台阶。 如 阶除。庭除。 6. 任命官职。 如 除拜(授官)。除授。除书(授官的诏令)。
废除;消除。
引清•龚自珍 《明良论四》:“删弃文法,捐除科条。”
清•陈天华 《警世钟》:“故我剖心泣血,劝列位总要把从前的意见捐除,纔是好哩。”
陈独秀 《反动政局与各党派》:“目前第一步奋斗是要比较进步的党派即刻觉悟自身的价值与使命,相互捐除宿怨联合起来。”
蒋光慈 《少年飘泊者》九:“人总还是人啊!他们的悲哀与不幸,什么时候才能捐除呢?”
抛弃、消除。
例如:「捐除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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