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守的官署。
郡 [ jùn ] 1.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 如 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府 [ fǔ ] 1.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 如 府库。天府。 2.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 如 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3.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等级在县和省之间。 如 开封府。府尹。府治。府试。首府。 4. 国家行政机关。 如 政府。官府。 5. 古同“腑”,脏腑。
郡守的官署。
引《晋书·谢尚传》:“始到官,郡府以布四十匹为 尚 造乌布帐。”
唐•王昌龄 《送韦十二兵曹》诗:“平明趋郡府,不得展故人。”
郡、府本为古代地方行政区域的名称。秦汉时行郡县制,宋时改郡为府。后用郡府指府治所在地。
引宋·苏轼〈教战守策〉:「每岁终则聚于郡府,如古都试之法,有胜负、有赏罚,而行之既久,则又以军法从事。」
郡守的官署。《晋书·谢尚传》:“始到官,郡府以布四十匹为 尚 造乌布帐。” 唐 王昌龄 《送韦十二兵曹》诗:“平明趋郡府,不得展故人。”传·文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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