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


拼音
shí qī shǐ
注音
ㄕˊ ㄑㄧ ㄕˇ

十七史shí qī shǐ

  1.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分解意思

  • 拼音 shí 部首 十 总笔画 2

    十 [ shí ] 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 如 十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 如 十足。十成。

  • 拼音 qī 部首 一 总笔画 2

    七 [ qī ] 1. 数名,六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柒”代)。 2. 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 3.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

  • 拼音 shǐ 部首 口 总笔画 5

    史 [ shǐ ] 1.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 如 历史。通史。断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学史。史诗。史部(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包括各类历史著作)。史坛。史评。史前(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史不绝书。 2. 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 如 太史。内史。 3. 古代官职。 如 刺史。御史。 4. 姓。

引证文献

  1.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宋•人加《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称。参阅《宋史·艺文志二》、 清•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国语辞典

网络解释

十七史

中国史学发展到宋朝,一共编著了正史十七部。称之为十七史。因此宋朝文天祥曾告诉元代丞相博罗:“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我今日非应博学宏词科,何暇泛论!”。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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