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法


拼音
shǐ fă
注音
ㄕˇ ㄈㄚˇ

史法shǐ fǎ

  1. 修史的法则。

分解意思

  • 拼音 shǐ 部首 口 总笔画 5

    史 [ shǐ ] 1.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 如 历史。通史。断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学史。史诗。史部(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包括各类历史著作)。史坛。史评。史前(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史不绝书。 2. 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 如 太史。内史。 3. 古代官职。 如 刺史。御史。 4. 姓。

  • 拼音 fǎ 部首 水 总笔画 8

    法 [ fǎ ]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 仿效。 如 效法。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5.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7.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8. 姓。

引证文献

  1. 修史的法则。

    引唐•韩愈 《答元侍御书》:“谨详足下所论载,校之史法,若济者,固当得附书。”
    清•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全书皆体例谨严,具有史法。”
    鲁迅 《呐喊·阿Q正传》:“即使说是‘ 未庄 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

国语辞典

网络解释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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