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取和收受。
取 [ qǔ ] 1. 拿。 如 索取。取书。取款。窃取。 2. 选择。 如 选取。取材。取景。取道。取样。 3. 采用。 如 采取。听取。吸取。可取。取精用弘。 4. 得到,招致。 如 获取。取经。取偿。取悦。 5. 消去。 如 取消。取缔。
受 [ shòu ] 1.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 如 接受。感受。受精。受权。受托。受降。受益。受业(①跟随老师学习;②学生对老师自称)。受教。受领。受聘。受理。 2. 忍耐某种遭遇。 如 忍受。受苦。受制。受窘。受累(受到劳累)。 3. 遭到。 如 遭受。受害。受挫。受屈。受辱。受阻。 4. 适合,中。 如 受吃。受看。受听。受使。
拿取和收受。
引《三国志·蜀志·刘焉传》“当收 俭 治罪” 裴松之 注引《汉灵帝纪》:“前刺史 刘雋 郤俭 皆贪残放滥,取受狼籍,元元无聊,呼嗟充野。”
《北齐书·王则传》:“则 性贪惏,在州取受非法。旧京取像,毁以铸钱,于时世号 河阳 钱,皆出其家。”
《元典章·户部五·典卖》:“或虚立诡户,更行取受分文财物。”
王闿运 《蔡夫人墓志铭》:“自以居贫,恒严取受。”
拿取和收受。《三国志·蜀志·刘焉传》“当收 俭 治罪” 裴松之 注引《汉灵帝纪》:“前刺史 刘隽 郤俭 皆贪残放滥,取受狼籍,元元无聊,呼嗟充野。”《北齐书·王则传》:“ 则 性贪惏,在州取受非法。旧京取像,毁以铸钱,于时世号 河阳 钱,皆出其家。”《元典章·户部五·典卖》:“或虚立诡户,更行取受分文财物。” 王闿运 《蔡夫人墓志铭》:“自以居贫,恒严取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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