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对成年人所征的丁口税。
算 [ suàn ] 1. 核计,计数。 如 算草。算盘。算式。算账。算术。算计(a.算数目;b.考虑;c.估计;d.暗中某划损害别人。“计”均读轻声)。清算。预算。
赋 [ fù ] 1. 旧指田地税。 如 田赋。赋税。 2.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种文体。 3. 念诗或作诗。 如 登高赋诗。 4. 给予,亦特指生成的资质。 如 赋予。赋有。天赋。禀赋。 5. 古同“敷”,铺陈,分布。
汉•代对成年人所征的丁口税。 元帝 时 贡禹 有改“年二十乃算”之请,见《汉书·贡禹传》。
引《汉书·高帝纪上》:“﹝四年﹞八月,初为算赋。”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算赋是汉代政府对成年人征收的一种人头税。汉高祖四年 (公元前203年)“初为算赋”。规定凡年龄15岁到56岁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交纳120钱。称为一算,用作购置车马兵器。文帝时改一算为40钱,武帝时又恢复到120钱,宣帝时又以90钱为一算,成帝时以80钱为一算。“算”的高低,决定人民负担的轻重。对少数民族地区也征算赋,令成年人交賨布 (麻布) 一匹,板楯蛮地区除罗、朴等七姓外,每口每年纳賨钱4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