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


拼音
yòng shì
注音
ㄩㄥˋ ㄕˋ

用事yòng shì

  1. 执政;当权。

    例赵太后新用事。——《战国策·赵策》用事擅权。

    英be in power;

  2. 凭感情、意气等行事;办事。

    例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汉书·丙吉传》感情用事。

    英act;

  3. 引用典故。

    例押韵不必有出处,用事不必拘来历。——《沧浪诗话·诗法》文章用事,不使人觉。

    英quote;

分解意思

  • 拼音 yòng 部首 用 总笔画 5

    用 [ yòng ] 1.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 如 使用。用心。用兵。用武。 2. 可供使用的。 如 用品。用具。 3. 进饭食的婉辞。 如 用饭。 4. 花费的钱财。 如 费用。用项。用资。 5. 物质使用的效果。 如 功用。有用之才。 6. 需要(多为否定)。 如 不用多说。 7. 因此。 如 用此。

  • 拼音 shì 部首 亅 总笔画 8

    事 [ shì ]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 如 事情。事件。事业。 2. 变故。 如 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 职业。 如 谋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 如 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 办法。 如 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 如 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 服侍。 如 事父母。

引证文献

  1. 谓有所事。指行祭祀之事。

    《周礼·春官·大祝》:“过大山川,则用事焉。”
    郑玄 注:“用事,亦用祭事告行也。”
    《穀梁传·定公四年》:“﹝ 蔡昭公 ﹞归,乃用事乎 汉”范宁 注:“用事者,祷 汉水 神。”

  2. 谓有所事。指执法行刑。

    《商君书·赏刑》:“晋文公 将欲明刑,以亲百姓,于是合诸侯大夫于 侍千宫,颠頡 后至,吏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断 颠頡 之脊以徇。”

  3. 谓有所事。指起兵;使用武力。

    《汉书·田儋传》:“且 秦 復得志於天下,则齮齕首用事者坟墓矣。”
    颜师古 注:“首用事,谓起兵而立号者也。”
    五代 罗隐 《谗书·书马嵬驿》:“天宝 中,逆胡用事,鑾舆西幸, 贵妃 死於 马嵬驛。”
    宋•曾巩 《本朝政要策·契丹》:“既破虏而平 晋,遂用事於 燕,不克而还,自此虏復为中国之患。”

  4. 执政;当权。

    《战国策·秦策三》:“今 秦,太后、 穰侯 用事, 高陵、涇阳 佐之。”
    晋•葛洪 《抱朴子·审举》:“灵、献 之世,阉宦用事,羣姦秉权。”
    宋•司马光 《刘道原<十国纪事>序》:“方 介甫 用事,呼吸成祸福。凡有施置,举天下莫能夺。”

  5. 指执政者。

    《史记·伍子胥列传》:“子胥 专愎彊諫,沮毁用事,徒幸 吴 之败以自胜其计谋耳。”

  6. 当令。

    《史记·律书》:“无射者,阴气盛用事,阳气无餘也。”
    《汉书·丙吉传》:“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
    宋•秦观 《春日杂兴》诗之九:“桃李用事辰,鲜明夺云綺。”

  7. 指文学作品中引用典故。

    引北齐•颜之推 《颜氏家训·文章》:“沉侯 文章用事,不使人觉,若胸臆语也。”
    宋•周密 《齐东野语·诗用事》:“天下书虽不可不读,然慎不可有意於用事。”
    明•胡应麟 《诗薮·宋》:“宋•人用事,虽种种魔説,然中有絶工者,如 梅昌言 :‘ 亚夫 金鼓从天落, 韩信 旌旗背水陈’,冠裳伟丽,字字天然,此用事第一法门也。”

  8. 办事。

    《红楼梦》第一〇一回:“吏部奏请急选郎中,奉旨照例用事。”

国语辞典

用事yòng shì

  1. 当权执政。

    《战国策·秦策三》:「今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泾阳佐之。」
    《大宋宣和遗事·利集》:「缘京用事,奸人并进。」

  2. 行事、办事。

    例如:「意气用事」。

  3. 引用典故。

    引唐·释皎然《诗式·用事》:「诗人皆以征古为用事,不必尽然也。」
    宋·严羽《沧浪诗话·诗法》:「押韵不必有出处,用事不必拘来历。」

网络解释

用事

用事,指当权执政。行事、办事。见《战国策·秦策三》:“今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泾阳佐之。”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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