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
宣 [ xuān ] 1. 公开说出,散布。 如 宣讲。宣传。宣战。宣称。宣言。宣叙调。心照不宣。 2. 疏导。 如 宣泄。 3. 古代帝王的大室。 4. 皇帝命令或传达皇帝的命令。 如 宣付。宣召(皇帝召见)。宣诏(传旨)。 5. 姓。
抚 [ fǔ ] 1. 慰问。 如 抚恤(安慰和周济)。抚慰。安抚。抚爱。 2. 扶持,保护。 如 抚养成人。 3. 轻轻地按着。 如 抚摩。抚摸。抚琴(弹琴)。抚今追昔。 4. 同“拊”。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
引《宣和遗事》后集:“徽宗 詔 童贯 復行宣抚 云中 等路。”
《续资治通鉴·元泰定帝泰定二年》:“九月,戊申朔,分天下为十八道,遣使宣抚。”
吴玉章 《辛亥革命》:“而 清•朝政府也吓得手忙脚乱,刚调用 岑春煊 入 川 宣抚,又下令 端方 派兵镇压。”
朝廷派遣大臣传达命令,安抚军民。
职官名。宋代逢军旅大事时,派遣前往镇抚的军政长官。明清时改为常设武职,多由 边地土人世袭。
宣抚,读音xuān fǔ,汉语词语,是指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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