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上奏。
指奏禀。
附 [ fù ] 1. 另外加上,随带着。 如 附体。附件。附带(a.另外有所补充的;b.非主要的)。附庸。附会(a.把不相关连的事勉强拉到一起,如“牵强附附”;b.组织文章、布局谋篇、命意修辞等创作活动,如“精思附附,十年乃成”)。附赘悬疣。 2. 同意,赞同。 如 随声附和。附议。 3. 捎带。 如 “一男附书至”。 4. 靠近。 如 附近。附耳低言。 5. 依从。 如 依附。归附。趋炎附势。
奏 [ zòu ] 1. 作乐(yuè ㄩㄝˋ),依照曲调吹弹乐器。 如 演奏。奏国歌。奏鸣曲。 2.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 如 启奏。奏议。奏疏。奏折。奏本。奏对。 3. 呈现,取得。 如 奏效。奏功。奏捷(取得胜利)。大奏奇功。
附带上奏。
引《后汉书·郎顗传》:“谨復条便宜四事,附奏於左。”
指奏禀。
引宋•梅尧臣 《碧云騢》:“﹝ 马遵 曰:﹞‘请中官奏,臣不敢退。’中官曰:‘只知传宣,不管附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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