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言所在地。
在 [ zài ] 1. 存,居。 如 存在。健在。青春长在。 2. 存留于某地点。 如 在家。在职。在位。 3.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 如 在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在乎。事在人为。 4. 表示动作的进行。 如 他在种地。 5.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 如 在逃。在望。在握。在理。在朝(cháo )。在野。在世。 6.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 如 在所不辞。无所不在。
所 [ suǒ ] 1. 处,地方。 如 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 如 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 如 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 如 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 如 为人所敬。 6. 姓。
犹言所在地。
引《史记·平準书》:“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在所县。”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建武 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詔 益 凉 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人,卖者无还直。”
杨树达 《积微居读书记·后汉书·光武纪下》“詔 益 梁 二州奴婢”:“在‘在所’今言‘所在地’,‘在所官’谓所在地之官署。”
《宋书·孝武帝纪》:“凡诸守莅亲民之官,可详申旧条,勤尽地利。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闻。”
《新唐书·藩镇传·李正己》:“政令严酷,在所不敢偶语,威震邻境。”
在所是汉语词语,有所在地、立身之地等义。出自《史记·平准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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