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刑律。
争 [ zhēng ] 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 如 争夺。竞争。争长论短。 2. 力求实现。 如 争取。争气。争胜。 3. 方言,差,欠。 如 总数还争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 如 争不。争知。争奈。
辟 [ bì ] 1. 君主。 如 复辟。 2. 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 如 辟召。辟引。辟书。辟除(征召推举授官)。辟举。 3. 古同“避”,躲,设法躲开。 4. 古同“睥”,睥睨。 辟 [ pì ] 1. 开发建设。 如 开辟。 2. 驳斥,排除。 如 辟邪。辟谣。辟蠹。 3. 透彻。 如 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4. 法,刑。 如 大辟(古代指死刑)。
指刑律。
引《左传·昭公六年》:“火见, 郑 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
林尧叟 注:“藏争罪之法也。”
杨伯峻 注:“言刑书将起争端,故谓刑书为争辟。”
《汉书·五行志上》:“郑 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
颜师古 注:“著刑於鼎,故称刑器。法设下争,故云争辟。”
竞相征召。
引唐•杨炯 《宴族人杨八宅序》:“诸侯闻之而愿交,三公礼之而争辟。”
争辟,汉语词汇,拼音zhēng pì ,意思是指刑律。竞相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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