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文上奏。
具 [ jù ] 1. 器物。 如 器具。 2. 备有。 如 具备。具有。别具只眼(形容具有独到的眼光和见解)。 3. 备,办。 如 具呈。具结。具名。具领。敬具菲酌。 4. 古同“俱”,都,完全。 5. 量词,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尸体。 如 座钟一具。一具男尸。
奏 [ zòu ] 1. 作乐(yuè ㄩㄝˋ),依照曲调吹弹乐器。 如 演奏。奏国歌。奏鸣曲。 2.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 如 启奏。奏议。奏疏。奏折。奏本。奏对。 3. 呈现,取得。 如 奏效。奏功。奏捷(取得胜利)。大奏奇功。
备文上奏。
引《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京察之制,三品京堂由部开列事实具奏。”
清•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三:“康熙 三十九年七月,内阁奉上諭:‘各省学道原不差遣翰林官员,嗣后各省学道宜将翰林官员一并差遣,尔等与翰林院会议具奏。’”
具奏是一个汉语词汇,
读音jù zòu,
意思是备文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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