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按土地征收的赋税。
英land tax;
田 [ tián ] 1.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如 田野。耕田。 2. 和农业有关的。 如 田家。田园。 3. 古同“畋”,打猎。 4. 古同“佃”,耕作。 5. 姓。
赋 [ fù ] 1. 旧指田地税。 如 田赋。赋税。 2.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种文体。 3. 念诗或作诗。 如 登高赋诗。 4. 给予,亦特指生成的资质。 如 赋予。赋有。天赋。禀赋。 5. 古同“敷”,铺陈,分布。
按田亩征收的赋税。 鲁宣公 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是我国历史上记载的征田赋之始。以后或称租,或称税,名目累变;或收实物,或收银钱,时有不同,然历来为封建王朝的主要收入。
引《左传·哀公十一年》:“季孙 欲以田赋,使 冉有 访诸 仲尼。”
杨伯峻 注:“此为田亩税。”
《元史·王构传》:“时南士有陈利便请搜括田赋者,执政欲从之。 构 与平章 何荣祖 共言其不可,辨之甚力,得不行。”
王闿运 《与曾侍郎言兵事书》:“今请一切罢捐输釐金钞票官钱之法,而专务田赋,兼行官商,则弊轻而可久。”
政府对农业用地所课征的税捐。课征标准以土地的收益能力为准。
田赋是中国旧时政府对土地征收的税。春秋时期,鲁宣公十五年 (公元前594年)“初税亩”。鲁哀公十二年 (公元前483年)“用田赋”。战国时代,“訾粟而税”,是按土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产量征课收益税。秦汉魏晋南北朝称土地税为田租。此后,官田称租,私田称税。魏晋南北朝实行租调制。唐代不仅田有租,而且还征地税。租庸调制终止后,田租及庸、调列入户税;地税和各种附加合并,分夏秋两次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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