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谓因参悟妙法而产生的悦乐。
法 [ fǎ ]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 仿效。 如 效法。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5.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7.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8. 姓。
味 [ wèi ] 1. 舌头尝东西所得到的感觉。 如 味觉。味道(亦指兴趣)。滋味。 2. 鼻子闻东西所得到的感觉。 如 气味。香味儿。 3. 情趣。 如 趣味。兴味。意味。津津有味。 4. 体会,研究。 如 体味。耐人寻味。 5. 量词,指中草药的一种。 如 五味药。
佛教语。谓因参悟妙法而产生的悦乐。
引《华严经·十回向品》:“愿一切众生,得无量法味。”
南朝 梁 萧统 《僧正》诗:“已知法味乐,復悦玄言情。”
《敦煌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遥观以觉人风美,近礼方知法味浓。”
《法味》由弘化社出版的一种佛教书,摘录《百比喻》中的一些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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