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或占据。
例窃据要职。
英usurp;
窃 [ qiè ] 1. 偷盗。 如 偷窃。窃取。 2. 用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取得。 如 窃位。窃夺。 3. 私自,暗中。 如 窃笑。窃听。 4. 谦辞,指自己。 如 窃谓。窃以为可行。
据 [ jù ] 1. 凭依、倚仗。 如 据点。据险固守。 2. 占有。 如 窃据。盘据。据为己有。 3. 可以用做证明的事物。 如 字据。证据。单据。论据。契据。言之有据。 4. 按照。 如 据实。据称。依据。据事直书。 据 [ jū ] 1. 〔拮~〕见“拮”。
亦作“窃踞”。用不正当手段占据。
引唐•刘长卿 《吴中闻潼关失守因奉寄淮南萧判官》诗:“关中 因窃据,天下共忧慄。”
《新唐书·哥舒翰传》:“禄山 虽窃据 河朔,不得人心。”
宋•苏轼 《乞罢宿州修城状》:“意谓恐有盗贼窃据,以断运路。”
《清史稿·简修亲王雅布传》:“迨赴 吉安,以重兵围城,而 韩大任 窜逸,窃踞 寧都,復扰 万安、泰和,不能击灭。”
郑观应 《盛世危言·垦荒》:“故 俄 人不费一兵,不折一矢,泰然而窃据之。”
以不合法的方式占据。
引《新唐书·卷一三五·哥舒翰传》:「禄山虽窃据河朔,不得人心。」
窃据,汉语词汇。
拼音:qiè jù
释义:用不正当手段占据或取得。
语出 唐 刘长卿 《吴中闻潼关失守因奉寄淮南萧判官》诗:“ 关中 因窃据,天下共忧栗。”《新唐书·哥舒翰传》:“ 禄山 虽窃据 河朔 ,不得人心。”亦作“ 窃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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