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选官制度。始于武帝时,由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合格即任以官职,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是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
察 [ chá ] 1. 仔细看,调查研究。 如 察看。察核。观察。考察(➊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察”;➋细致深刻地观察,如“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觉。察访。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喻为人精明,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
举 [ jǔ ] 1. 向上抬,向上托。 如 举头。举手。举重。举棋不定。 2. 动作行为。 如 举止。轻而易举。 3. 发起,兴办。 如 举义。举办。创举。 4. 提出。 如 举要。举例。 5. 推选,推荐。 如 推举。荐举。 6. 全。 如 举国。举世。举家。 7. 古代指科举取士。 如 科举。举人。一举成名。 8. 攻克。 如 “一战而举鄢、郢”。
选拔。
引《史记·刺客列传》:“亲既以天年下世,妾已嫁夫, 严仲子 乃察举吾弟困污之中而交之,泽厚矣,可奈何!”司马贞 索隐:“察谓观察有志行乃举之。 刘 氏云察犹选也。”
中国 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由官吏荐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 《汉书·文翁传》:“文翁,庐江舒 人。少好学,通《春秋》,以郡县吏察举。
引景帝 末,为 蜀 郡守,仁爱好教化。”
宋•苏轼 《谢应中制科启》:“然而才行之迹,无由而深知,委之於察举,而要之於久长,所以为无失也。”
监察检举。
引宋•曾巩 《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制》:“夫纲辖之地与御史更相察举,所以警官邪明宪度,而侍郎於左右省无不统理。”
宋•曾巩 《申明保甲巡警盗贼》:“保甲之法,使五家为保,盖欲察举非违之事。”
经由郡县等官吏推荐而任官。
引《后汉书·卷六一·左雄传》:「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章表》:「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