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陌钱


拼音
chú mò qián
注音
ㄔㄨˊ ㄇㄛˋ ㄑㄧㄢˊ
繁体
除陌錢

除陌钱chú mò qián

  1. 唐德宗时所征杂税名。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设除陌钱。凡公私买卖,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增至五十文,物物交换,折钱计税。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税法实行后,民怨沸腾。兴元二年正月罢停。

分解意思

  • 拼音 chú 部首 阜 总笔画 9

    除 [ chú ] 1. 去掉。 如 除害。除名。除根。铲除。废除。排除。除暴安良。 2. 改变,变换。 如 岁除(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除夕。 3. 不计算在内。 如 除非。除外。 4.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是“乘”的反运算。 如 除法。 5. 台阶。 如 阶除。庭除。 6. 任命官职。 如 除拜(授官)。除授。除书(授官的诏令)。

  • 拼音 mò 部首 阜 总笔画 8

    陌 [ mò ] 1. 田间东西方向的道路,泛指田间小路。 如 阡陌。陌上。陌头(路边)。陌路(a.田间道路;b.指路上相见而不认识的人,如“视同陌陌”)。 2. 生疏,不熟悉。 如 陌生。 3. 市中街道。 如 街陌。

  • 拼音 qián 部首 钅 总笔画 10

    钱 [ qián ] 1. 货币。 如 铜钱。金钱。银钱。钱票。钱币。钱财。钱庄。钱粮。 2. 费用。 如 车钱。买书的钱。 3. 财物。 如 有钱有势。 4. 圆形像钱的东西。 如 榆钱。荷钱。 5.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一两的十分之一。 6. 姓。

引证文献

  1. 唐德宗 时所征杂税名。 建中 四年(公元783年),户部侍郎 赵赞 奏设除陌钱。凡公私买卖,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增至五十文,物物交换,折钱计税。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税法实行后,民怨沸腾。 兴元 二年正月罢停。参阅《旧唐书·食货志下》《文献通考·征榷六》

    《旧唐书·德宗纪上》:“﹝ 建中 四年﹞六月庚戌,初税屋间架、除陌钱。”
    亦省称“除陌”。 《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今市易之为虐,駸駸乎间架、除陌之事矣。”

国语辞典

网络解释

除陌钱

除陌钱是唐德宗建中四年 (783年) 政府以军费不足为名对市场交易所得及公私支付钱物所课征的一种交易税。规定凡交易所得和公私支付钱物,每1000钱,官府抽取20—30文税钱,后增至50文。如果以物易物,就要将物品折合成现钱,再依百分之五的税率抽取相应货物作为税收。通过牙商进行的交易,由牙商持官府发给的印纸,对买卖进行登记,并负责核算交纳。不通过牙商进行交易的店铺,由店铺自备私簿,登记交易额,自动申报纳税。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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