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辩而详审。
辩者与察士。
辩 [ biàn ] 1. 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 如 分辩(亦作“分辨”)。争辩。答辩。辩白。辩驳。辩护。辩解(jiě)。辩论。辩士。辩证。
察 [ chá ] 1. 仔细看,调查研究。 如 察看。察核。观察。考察(➊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察”;➋细致深刻地观察,如“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觉。察访。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喻为人精明,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
雄辩而详审。
引《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辩察於辞,清洁於货,习人情, 夷吾 不如 弦商。”
辩者与察士。
引郭沫若 《十批判书·名辩思潮的批判》:“察辩并不限于一家,儒、墨、道、法都在从事名实的调整与辩察的争斗。”
释义
1. 雄辩而详审。《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辩察於辞,清洁於货,习人情, 夷吾 不如 弦商 。”
2. 辩者与察士。 郭沫若 《十批判书·名辩思潮的批判》:“察辩并不限于一家,儒、墨、道、法都在从事名实的调整与辩察的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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