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河阳县。潘岳曾为河阳令,故称。
潘 [ pān ] 1. 淘米汁。 2. 姓。
县 [ xiàn ] 1. 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2. 姓 县 [ xuán ] 1. 同“悬”。
指 河阳县。潘岳 曾为 河阳 令,故称。参见“潘令”。
引明•何景明 《方朔图》诗:“种树非 潘县,迷花似 楚 村。”
潘县是西汉时设置的地名,北魏末废除,在今河北涿鹿县保岱镇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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