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官名。
僧 [ sēng ] 1.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梵语“僧伽”的简称。 如 僧侣。僧尼。僧人。僧众。僧俗。高僧。
録 [ lù ] 1. 記載,抄寫。 如 記録。載録。抄録。録供。 2. 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 如 語録。目録。回憶録。 3. 採取,任用。 如 録取。收録。録用。甄録(經審查鑒別而任用)。
僧官名。
引宋•欧阳修 《六一诗话》:“吴 僧 赞寧,国初为僧録,颇读儒书,博览强记,亦自能撰述。”
清•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艺九·僧作制义》:“明•时, 南京 五大寺僧,每季考校於礼部……文义优者选充僧録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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