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民法)是什么意思
专门人民法院-现代汉语大词典
专门人民法院zhuān mén rén mín fǎ yuàn
【释义】: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人民法院-现代汉语大词典
人民法院rén mín fǎ yuàn
【释义】:
中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分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
民法-现代汉语大词典
民法mín fǎ
【释义】:
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调整的内容有:权利主体、物权、债务、继承、劳动关系、婚姻关系等。
人民法院-汉语大词典
人民法院
【1】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分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
專門人民法院-汉语大词典
專門人民法院
【1】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民法-汉语大词典
民法
【1】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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