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法(鹽法)是什么意思
榷鹽法-汉语大词典
榷鹽法
【1】{唐}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官收官卖)的制度。{乾元}元年(公元758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宝应}元年(公元762年)时盐铁使{刘晏}继续推行。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向盐户统购盐,加价出售。后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听其运销。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刘晏}诛后,这种制度逐渐废弛。参阅《新唐书.食货志四》。
鹽法-汉语大词典
鹽法
【1】官府管理盐务所制定的政策法令﹑产销制度和有关则例。《新唐书·食货志四》:“{乾元}元年﹐鹽鐵﹑鑄錢使{第五琦}初變鹽法﹐就山海井竈近利之地置監院﹐游民業鹽者爲亭户﹐免雜傜。”{唐}{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況絹之貴賤﹐皆不緣鹽法。”{明}{沈德符}《野獲编·司道·盐运使》:“嗣後{耿清惠}以故都運轉侍郎﹐仍出理鹽法﹐歷朝皆特差都轉運使董其事。”《元史·食货志五》:“鹽法隳壞﹐亭民消廢。”
鹽法道-汉语大词典
鹽法道
【1】官名。掌管一省盐政。{清}代于不设盐运使各省设置,或以分巡各道兼理。《儒林外史》第三五回:“隨即是鹽院來拜﹐鹽道來拜﹐分司來拜。”《清会典事例·吏部·处分例》:“併飭鹽道不時查察。”《清史稿·职官志三》:“明年({宣統}三年)﹐改各省運使爲鹽務正監督﹐省鹽法道﹐改置副監督﹐統轄於鹽政大臣。”亦省称“[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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