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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憲(邦憲)是什么意思

  • 邦憲-汉语大词典

    邦憲

    【1】《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萬邦爲憲。”{毛}传:“憲,法也。”后因以“邦憲”指国家大法。{清}{严允肇}《送宋荔裳按察四川》诗:“大夫秉邦憲﹐兢兢志靡他。”{唐}{韩愈}《顺宗实录一》:“宜加貶黜﹐用申邦憲。”{宋}{曾巩}《张颉知均州制》:“内不能統齊士吏﹐外不能綏靖華夷﹐致兹繹騷﹐自干邦憲。”【2】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唐}{韩愈}《祭马仆射文》:“公兼邦憲﹐以副經紀。”旧注:“十二年﹐以摠兼御史大夫﹐充{淮西}行營諸軍宣慰使。”{唐}{韩愈}《为裴相公让官表》:“既領臺綱﹐又毗邦憲。”{马其昶}校注:“{陳景雲}曰:{元和}十年﹐{晉公}以中丞兼刑部侍郎﹐故曰又毗邦憲﹐非别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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