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與(過與)是什么意思
過與-汉语大词典
過與
【1】过多的赏赐。《吕氏春秋·务本》:“古之事君者﹐必先服能然後任﹐必反情然後受﹐主雖過與﹐臣不徒取。”{高诱}注:“過﹐多。”【2】交给;送给。{唐}{孟郊}《自惜》诗:“傾盡眼中力﹐抄詩過與人。”《敦煌曲子词·抛球乐》:“當初姊妹分明道﹐莫把真心過與他。”亦作“[過以]”。《敦煌变文集·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長者手中執得飯﹐過以闍梨發大願﹐非但和尚奉慈親﹐合獄罪人皆飽滿。”{蒋礼鸿}通释:“‘過以’:{王慶菽}校作‘過與’﹐是對的﹐‘與’﹑‘以’變文常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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