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遺囑)是什么意思
遺囑-汉语大词典
遺囑
【1】谓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身后各事应如何处理。《敦煌变文集·前汉刘家太子传》:“{漢帝}忽是患疾﹐頗有不安﹐似當不免﹐乃遺囑其太子。”{宋}{洪迈}《夷坚志补·张客浮沤》:“{李}歸紿厥妻曰:‘使主病﹐死於村廟中﹐臨終遺囑﹐教你嫁我。’”{秦牧}《长河浪花集·深情注视壁上人……》:“五十年代初﹐{美国}女作家{艾格妮丝·史沫特莱}在{英国}病逝﹐遗嘱把骨灰交给{朱总司令}处理。”【2】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身后各事的话或字据。《朱子语类》卷一三〇:“{劉}不畏曰:‘君命死即死﹐自死奚爲?’寫遺囑之類訖﹐曰:‘今死無難矣!’”{清}{昭槤}《啸亭续录·佛典属》:“病革時﹐呼子孫環列榻前﹐衆以爲有遺囑。”{巴金}《秋》四五:“爹不愿意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地分散﹐他的遗嘱上就说得明白﹐无论怎样不可以卖掉房子。”《八琼室金石补正·唐慈润寺灵琛灰身塔铭》:“又原存遺囑﹐依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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