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議(雜議)是什么意思
雜議-汉语大词典
雜議
【1】集议﹔共同评议。《汉书·晁错传》:“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雜議。”{清}{章学诚}《文史通义·书<吴郡志>後》:“於是會校官{汪泰亨}﹐與文學士雜議﹐用{褚少孫}例﹐增所闕遺﹐訂具誒僞。”《新唐书·礼乐志四》:“其後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祕書少監{顔師古}﹑諫議大夫{朱子奢}等集當時名儒博士雜議﹐不能決。”{{张晋藩}等}《中国法制史》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对于重大疑案﹐皇帝令翰林学士﹑负责知制诰的中书舍人﹑同平章事﹑参知政事﹑御史﹑谏官等大臣共同评议﹐称为‘杂议’﹐然后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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