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領事)是什么意思
總領事-汉语大词典
總領事
【1】由一国政府派驻外国某一城市或地区的外交官员称领事,最高级的领事称总领事。
領事館-汉语大词典
領事館
【1】一国政府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
領事裁判權-汉语大词典
領事裁判權
【1】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領事-汉语大词典
領事
【1】所管之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取其領事之號。”{颜师古}注引{孟康}曰:“隨所領之事以爲號也。”【2】谓统领其事。{明}{刘基}《紫虚观道士吴梅涧墓志铭》:“及先生領事﹐乃重修三清殿。”{唐}{薛用弱}《集异记·蔡少霞》:“玉人謂曰:‘愍子虔心﹐今宜領事。’”【3】由一国政府派驻外国某一城市或地区的外交官员,其任务是保护本国及其侨民在该领事区内的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管理侨民事务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七回:“到了岸上來﹐驚動了他的本國領事打官司。”{郑观应}《盛世危言·通使》:“按泰西公例:凡通商各國﹐必有公使以總其綱﹐有領事以分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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