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數字)是什么意思
年月日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年月日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法
这本来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有人喜欢采取英美式的表达方式,以致发生了混淆。汉语中年月日的顺序是从大到小,即某年某月某日,如香港回归的时间是1997年7月1日,又写作1997-07-01,也有写作“1997.7.1或1997/7/1。而英式的表达法是从小到大,即某日某月某年,如香港回归的时间写作1/7/1997;美式的表达法是先月日后年份,即某月某日某年,如香港回归的时间写作7/1/1997。汉语的表达方式不会发生误解的,而英式和美式的表达方式却时有因不够明白而发生误解。在中国人之间交往时,我们没有必要用英式或美式的表达方式。在与外国人交往需要用英美式表达方式时,最好将月份写成英语单词,如“July1,1997”,以免误解。另外,“1997年”不要写成“97年”,不要用简写。
数字·阿拉伯数字-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阿拉伯数字
在数学史上,阿拉伯数字被称作“印度—阿拉伯数字”。它是古代印度人发明的,后来由印度传到阿拉伯,12世纪初又由阿拉伯传到欧洲,欧洲人称它为“阿拉伯数字”。印度数码早在公元8世纪初叶就传到中国,但没有流行开来。直到20世纪初,随着近代数学在中国的兴起,阿拉伯数字才被广泛地使用。阿拉伯数字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数字制。它的优点是:笔画简单、结构科学、形象清晰、组数简短,所以被世界各国普遍应用,成为一套国际通行的数字体系。在我国,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出版物实行横排之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范围扩大了,不仅用于数学及其他自然科学出版物,一般出版物凡是在涉及数字(如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时,也开始使用阿拉伯数字,但由于缺乏统一的体例,各种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十分混乱。为纠正这种混乱状况,1987年1月1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中宣部出版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这个规定试行了8年,后经修订,于1995年12月13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做为国家标准颁布,从1996年6月1日起实施。
数字的大写-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的大写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还是所谓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如“3564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元”。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数字的分节-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的分节
在实际应用中,常会遇到一些多位整数或者多位小数。为了便于认读那些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按照国家标准《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对于小数点前或后超过四位的数字,须将数字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分成每三位一组(即“节”),组与组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不得使用逗号(即“千分撇”)。如11336825013.1415926527468.45548。1987年1月1日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中央七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采用了这个标准,规定:“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非科技专业书刊目前可不分节。但用‘,’号分节的办法不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应该废止。”应当指出,这条规定是正确的。但在贯彻《试行规定》的过程中,新闻出版界反映:用计算机排版,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在技术上十分麻烦,建议对非专业性科技出版物应降低要求。考虑到实际情况,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作了适当的变通:(一)专业性科技出版物的分节法: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分成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不得使用逗号。(二)非专业性科技出版物如排版留四分空有困难,可仍采用传统的以千分撇“,”分节的办法。小数部分不分节。四位以内的整数也可不分节。GB/T15835这一规定虽然显得倒退,但比较实事求是。由于报刊上较大的数一般都是采用记位数字“万”“亿”,所以全部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特大多位整数几乎很少出现,空半个阿拉伯数字位置或使用“千分撇”就都没有使用的机会了。
数字〇-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〇
十个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码的大小写的对应关系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0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〇零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
请注意,汉字小写数码与阿拉伯数字“0”对应的有“〇”和“零”两个。用汉字小写数码标记的一个数字,如果这个数字采用的是读位法,要写作“零”,如“六万零七十三”“一千零一夜”;如果这个数字采用的是读字法,要写作“〇”,如“三〇八医院”。汉语中的基数词一般采用读位法,如“八十三万零七百五十二人”;序数词有采用读位法的,如“公元一干九百零五年”:也有采用读字法的,如“公元一九〇五年”。一个数词用于表示序号、代码时,一般多用读字法,所以要写作“〇”。如:北京二〇二中|八〇七号决议|二〇九师|二〇七号牢房|九〇级学生|三〇五路公共汽车|农药一〇五九|一双四〇的鞋|〇〇七在东京|四〇三高地。如果是一个基数词,采用读位法,它的写法就不同了。如:二百零二所中学|八百零七份决议|二百零九个师|二百零七间牢房|九十级台阶|三百零五辆公共汽车|农药一千零五十九吨|四十双鞋。上述例子,今天按照《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规定,有些自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这里写作汉字,主要为了作对比。但出版物有时采用竖排,这些例子还是有实际意义的。
数字·罗马数字-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罗马数字
罗马数字是欧洲在阿拉伯数字传入之前使用的一种数码。罗马数字采用七个罗马字母作数字,即|(1)、X(10)、C(100)、M(1000),V(5)、L(50)、D(500)。记数的方法:(1)相同的数字连写,所表示的数等于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如,Ⅲ=3;(2)小的数字在大的数字的右边,所表示的数等于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如,Ⅷ=8,Ⅻ=12;(3)小的数字,(限于|、X和C)在大的数字的左边,所表示的数等于大数减小数得到的数,如,Ⅳ=4,Ⅸ=9;(4)在一个数的上面画一个横线,表示这个数增殖1000倍,如Ⅻ=12000。罗马数字的组数规则,有几条须注意掌握;(1)基本数字I、X、C中的任何一个,自身连用构成数目,或者放在大数的右边连用构成数目,都不能超过三个;放在大数的左边只能用一个。(2)不能把基本数字V、L、D中的任何一个作为小数放在大数的左边采用相减的方法构成数目;放在大数的右边采用相加的方式构成数目,只能使用一个。(3)V和X左边的小数字只能用|。(4)L和C左边的小数字只能用X。(5)D和M左边的小数字只能用C。用罗马数字记较大的数非常麻烦,所以已不常用了。在中文出版物中,罗马数字主要用于某些代码,如产品型号等。计算机ASCH码收录有合体的罗马数字1~12。
数字用法的一般原则-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用法的一般原则
数字使用看似简单,但是并不简单。出版物上使用数字时,应该注意:(1)要得体。如报纸上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西峡人戏称“5000轻骑闹山乡”。这里是一个仿七言诗的句子,数词后面没有量词,直接接名词,本身就有古汉语色彩,写作“5000轻骑”显然不得体。应改作“五千轻骑闹山乡”。(2)要保持局部统一。像下面的例子中数字用法体例就不一致:一一〇九钻井队……1211钻井队……六根枕木……7辆载重汽车……400多元……一千多美元……四分之一……1/3……。(3)带有计量单位的量值(横排)要用阿拉伯数字。(4)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量值不要移行。另外,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要夹用汉字“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记位,如:“5千公斤、7百万人口、3千亿元、2万8千6百多亩”都应该改为“5000公斤、700万人口、3000亿元、28600多亩”。还应注意不要把汉文数码“〇”、拉丁字母“O”、阿拉伯数字“0”混同起来。
数字用法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用法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不同于一般的出版物,有其独特的体例和历史继承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公文中数字的用法,有关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1956年10月,在全国出版物实行横排之后,国务院秘书厅颁布了《关于在公文、电报和机关刊物中采用阿拉伯数码的试行办法》。这个“试行办法”规定下列情况使用阿拉伯数码:(一)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等各种计量的数字;(二)日期;(三)编号;(四)百分比。它的基本精神跟后来大家熟悉的由国家语委等七部门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1987年)几乎完全一致。但这个“试行办法”贯彻得不够理想,更没有在社会各类出版物上得到普及。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则规定:“数字,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1987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又重申了这项规定。199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条例(讨论稿)》对这项条文做了重要修订:“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外,使用阿拉伯数码。”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正式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至此,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数字使用,与一般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现行规定取得了一致。
数字与标点符号-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标点符号
使用阿拉伯数字,常涉及的标点符号是连接号和斜线号。《标点符号用法》规定,表示起止的连接号的形式有四种:①一字线“—”,②浪纹“~”,③两字线“——”(与破折号同形),④半字线“-”。第③种两字线“——”属于一字线“—”的特例,如“‘北京——广州’直达快车”,主要为了醒目,但不宜扩大使用范围。④半字线“-”主要用于构成某些复合词,如“4-二乙烯基卟吩”“1,3-二溴丙烷”“任—洛二氏溶液”。表示起止,主要使用一字线“—”和浪纹“~”。这两种形式的功用相同,如:150-200公斤,150~200公斤。一种出版物可任选其中之一,应保持体例一致。科技出版物习惯上使用浪纹,如:-20~-30℃。因为如果使用一字线的连接号,负号与一字线会联成一线,容易产生误解。
数字与表格-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表格
统计表格中的数据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同一栏(列)各行的数据,应以某种(或某几种)方式上下对齐,如:个位数对齐,小数点对齐,连接号(—或~)对齐,数字前的“+-”号对齐,等等。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并应尽量使用国际通用的单位符号。
数字与代号-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代号
数字常被用于某些事物的代号。这些代号有不同含义,如“625高地”中的数字表示海拔高度,“863工程”中的数字表示日期,“571工程纪要”中的数字表示谐音,“301医院”中的数字表示某种序列。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根据解放军报社的意见,规定部队番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84062部队。对其他代号的形式没有作硬性的规定。从道理上说,这类代号用汉字数码或阿拉伯数字都是得体的,在实际应用中应该掌握两条原则:一是名从主人,二是前后一致。
数字与定型的词语-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定型的词语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要求:定型的词语中的数字应使用汉字。定型的词(如“五倍子”),短语(如“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成语(如“四通八达”),惯用语(如“八字没一撇”“不管三七二十一”“三下五去二”“二百五”),缩略语(如“五讲四美三热爱”),中间作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数字与非公历纪年-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非公历纪年
我国历史上纪年的方式很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按出现的时间排列,有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法、星岁纪年法、年号纪年法、干支纪年法、生肖纪年法等等。其中人们较为熟悉的,跟出版物上数字使用关系比较密切的,有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法、年号纪年法、干支纪年法。因为是非公元纪年,所以这些纪年中的数字在书面上应一律用汉字数码,必要时还应在后面括注公元纪年。
数字与非物理量-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非物理量
非物理量,主要指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非度量衡的量。如:270元,48岁,四种产品,六条意见。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对物理量和非物理量是区别对待的。非物理量,特别是当数值比较小,比较孤立,活用或意义较虚的时候,可以使用汉字数码。如果一味地改用阿拉伯数字,反而显得不得体。像后面例子中的数字就不宜改用阿拉伯数字:“姊妹四个”“开了一天的会”“下了一夜的雨”“过来,咱们说两句话”“有机会到杭州玩两天”“一日三餐”“五块半石棉瓦”“一副好心肠”“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一阵笑声”“咬了三口”。
数字与干支纪年-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干支纪年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配合为六十甲子。殷代用甲子记日,司马迁开始用干支记月,从东汉元和二年(公元85年)开始用干支纪年,至今没有中断。如1997年是丁丑年。干支纪年不是公历,使用时应括注公历。如:庚申年(1860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
数字与黄帝纪年-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黄帝纪年
辛亥革命前后,革命党人为了表示与清廷势不两立,不用清朝年号,而另采用黄帝纪年。黄帝纪年是以黄帝即位之年为元年,实际上属于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法。但由于上古历史无确切的记载,黄帝纪年的推算自然也不会准确。当时《民报》所用的黄帝纪年为多数革命党人所接受。如《民报》把1905年定为黄帝纪年四六〇三年。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通电各省,以黄帝纪年四六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正式启用中华民国纪年。黄帝纪年也就使用到1911年12月31日为止。黄帝纪年是非公历纪年,出版物上应使用汉字数码。
数字与计量单位-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计量单位
汉语里的数词常常要跟量词一起使用。度量衡单位是汉语量词中重要的一类,在科技领域里一般称“计量单位”。出版物上使用计量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不使用非法计量单位,如,用“厘米”而不用“公分”、用“升”而不用“公升”、用“米”而不用“英尺”。(二)不得使用已废除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如:浬(应用“海里”),瓩(应用“千瓦”)。(三)要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注意词头符号和单位符号的大小写。如:m(米),cm(厘米),km(千米),g(克),kg(千克,公斤),t(吨),A(安[培]),W(瓦[特]),kW(千瓦[特]),Hz(赫[兹]),MHz(兆赫[兹]),V(伏[特]),dB(分贝),min(分)。(四)计量单位前的数值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如:这种药的致死量是1毫克|这条高速公路全长365公里。
数字与计量单位名称的词头-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计量单位名称的词头
“千米、百米、十米、分米”等等是人们非常熟悉的计量单位的名称。这几个计量单位名称中的“千、百、十、分”就是词头。词头,是指计量单位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前缀。目前,国际计量单位共采纳了16个词头:“1018——艾(符号:E),1015——拍(符号:P),1012——太(符号:T),109——吉(符号:G),106——兆(符号:M),103——千(符号:k),102——百(符号:h),101——十(符号:da),10-1——分(符号:d),10-2——厘(符号:c),10-3——毫(符号:m),10-6——微(符号,μ),10-9——纳(符号:n),10-12——皮(符号:p),10-15——飞(符号:f),10-18——阿(符号:a)。作为词头,必须紧接后面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一个计量单位。如:兆赫兹(MHz),千米(km),分贝(dB),毫安(mA)。在这16个词头中,“兆、千、百、十”四个与普通数字“兆、千、百、十”同形。在使用数字时应加以区别。如:“5千米”“5000米”的写法都是正确的(差别在于选用了不同的计量单位),但“5千元”的写法则是错误的,应写作“5000元”。
数字与纪年-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纪年
出版物上年月日是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汉字,取决于所用历法是否为公历。公历,是世界多数国家通用的历法,我国习称“阳历”。公历年月日要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元1949年10月1日。非公历年月日要用汉字数码,如丙寅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数字与记位-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记位
在数目的横列中,一个数字占有一个位置,即数位。常用的数位顺序有:整数部分——千亿位、百亿位、十亿位、亿位、千万位、百万位、十万位、万位、千位、百位、十位、个位;小数部分——十分位、百分位、千分位……。汉语中数位的分级,是四位分级。这是根据汉语读数法则确立的。第一级是“个级”,包括“个、十、百、千”四个数位;第二级是“万级”,包括“万、十万、百万、千万”四个数位;第三级是“亿级”,包括“亿、十亿、百亿、千亿”四个数位。用汉字数码写数,一般按照口语说法照写,没有任何问题。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记数,本着与国际接轨的原则,是采用三位分级法。许多人对此很有意见。但是,这种三位分级法在中国也很有年头了,不可能变更。但在使用阿拉伯数字记数时,如果夹用记位的汉字,我们并不采用欧美语言的习惯,使用“千、百万”记位,即不得夹用“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而是只允许用“万”和“亿”两个数字记位。像“7千公里”“4千8百万公顷”“2百8十人”的写法都是不对的,应写作“7000公里(或7000千米)”“4800万公顷(或48000000公顷)”“280人”。至于“千字”,算是个例外。出版界在计算稿酬和核算成本时,长期以来使用“千字”作单位,我们不能不沿用。实际上,这个“千字”已经成了一个合成词,自然可以使用。
数字与结构层次序号-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结构层次序号
有些论著或文件结构层次比较多,为了使层次结构明晰,常常标记分级序号。在使用结构层次序号时,应注意:(一)层次的划分要通篇划一,一般不宜超过四层;(二)采用的序号要注意符合通行习惯。一般情况下,第一层为“一、二、三”,第二层为“(一)(二)(三)”,第三层为“1.2.3.”,第四层为“(1)(2)(3)”。如果层次还多,可根据文章的分量,或者在上述层次序号之前适当选用“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之类,或者在上述层次序号之后适当增设“A.”“a.”“(a)”。(三)与序号配合的标点要适当。“第一、第二、第三”的后面要用逗号,不带括号的汉字数码“一”后面用顿号,阿拉伯数字“1”和拉丁字母“A”“a”后面用齐线圆点。“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四)科技图书、科技报告和学术论文的层次序号,可按下列方式:11.11.1.11.1.1.1……。这种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序号中含有两个层级以上时,数码之间设齐线圆点(.),末码后面不加圆点。序号首码左起顶格,末码与后面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21日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作了规定: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数字与民国纪年-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民国纪年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通电各省,以黄帝纪年四六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中华民国纪年是公历纪年。因此,民国纪年,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16年(1927年)11月24日。如果民国纪年后面的月日采用的是农历,月和日要用汉字数码。如:民国16年腊月初十(1928年1月2日)。但应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采用公元纪年,出版物上出现民国纪年,应限于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之前。
数字与年代-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年代
数字用来表示年、月、日,是它的一个很主要的用途。《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对年、月、日的表示法有比较全面的说明。表示年、月、日时,用阿拉伯数字还是用汉字数码,有一个原则,就是看所用的历法是否为公历(在我国习称阳历)。公历是当今世界上多数国家通用的历法。我国辛亥革命后(1912年1月1日)改用中华民国纪年,属于公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要求: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元前8世纪20世纪80年代公元前440年公元7年1994年10月1日。非公历纪年则用汉字数码。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码这样分工,使文章中的纪年一目了然,很方便读者。
数字与年代简写-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年代简写
口语中常常说“五七年”“九〇年”。但在书面语中,年份一般不要简写,即“1990年”不应写作“九〇年”,更不应写作“90年”。这是为避免不同世纪的年份发生混淆,而且,“90年”容易被理解为“九十年”。1951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中就明确规定:“年份概用全数,不得省略。例如,‘一九五一年’,不得写成‘五一年’。”长期以来,各大报社和出版社都严格执行了这项规定。当然,在文学作品中,为了体现生活化、口语化,“九〇年”之类是可以用的,如:三八年就入伍了|五七年反右那阵子|六〇年困难时期|六六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另外,新近还有一种流行的简写法:’97年。这种形式是从英文出版物引进的,可以使用。这里的高撇号“’”习惯上称作“省字号”。这种形式限用于某项活动“标题式”的名称中,如“’97全国足球甲A联赛”“’97中国商品交易会”。“’97”这种形式不可替代“1997年”用于一般的年代表述(如作定语或时间状语),如“该公司’97出口创汇达850万美元”,这里的“’97”就用得不当。注意:“’97年”“’97年度”中的“年”“年度”是多余的。
数字与年号纪年法-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年号纪年法
年号纪年法是从汉武帝开始实行的。年号纪年法实质上是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法的变种。据统计,中国历史上共有过八百多个年号。不但各个“正统”的皇帝使用年号,而且农民起义的政权、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如南诏、于阗、西夏等)、权贵割据或僭伪、列国鼎立或偏安,都使用年号。出版物中年号纪年应使用汉字数码,后面应括注公历。如:汉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唐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乾隆十二年(1747年)。
数字与事件简称-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事件简称
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短语,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一二·九”运动(12月9日)“一·一七”批示(1月17日)“一一·五”案件(11月5日)。如果涉及十月,简称习惯上用“一〇”,如“一〇一一”。其他月份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如:五四青年节|五卅运动|七七事变|十一国庆节|“五一六”通知|“九一三”事件。这类简称最好不用阿拉伯数字,因为中间使用的标点符号尚无依据。如“‘三一五’消费者权益日”中的月日如果用阿拉伯数字,是“3.15”(用齐线墨点)还是“3·15”(用间隔号),还难以作结论。
数字与竖排文章-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竖排文章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对竖排文章的数字用法作了规定:“提倡横排。如文中多处涉及物理量,更应横排。竖排文字中涉及的数字除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应一律用汉字。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和符号均按顺时针方向转90度。”对这一条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1)出版物提倡横排,不主张竖排。汉字横排是自1955年开始推行的,它是我国社会语文生活一项重大的、成功的改革,我们要坚持这一方式。(2)国家标准已经规定计量单位前面的数值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不适合竖排,因此,如果一篇文章中多处涉及计量单位,就更应横排。(3)报纸为了使版面显得活泼,富于变化,有时采用竖排,特别是有意识地把一些小的文章竖排,这还是可以的。(4)竖排文章中的数字,除了产品型号之类应保留其中的阿拉伯数字外,其他数字应一律用汉字数码。竖排文章中有关事物的编号所涉及的外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和其他非汉字符号,均应按顺时针方向转90度。
数字与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法-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法
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法是上古时各文明古国通行的纪年方法。我国古代自夏商至汉武帝前,主要实行这种纪年法。后来一些少数民族政权也实行这种纪年法。辛亥革命前后,革命党人为了表示与清廷势不两立,不用清朝年号。当时所使用的黄帝纪年、共和纪年都归于这类纪年。出版物上使用王公即位年次纪年时,应用汉字数码,并在后面括注公历。如:鲁桓公十二年(公元前700年)、共和二千七百四十一年(1900年)、黄帝纪元四六一六年(1905年)。
数字与信息交换用日期完全表示法的扩展格式-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信息交换用日期完全表示法的扩展格式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第5.1.1.2条提到:“引文著录、行文注释、表格、索引、年表等,年月日的标记可采用GB/T7408-94的5.2.1.1中的扩展格式。如:1994年9月30日和1994年10月1日可分别写作1994-09-30和1994-10-01,仍读作1994年9月30日、1994年10月1日。年月日之间使用半字线‘-’。当月和日是个位数时,在十位上加‘0’。”这里提到的国家标准GB/T7408-94,是指《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1994-0g-30”是信息交换用日期完全表示法的扩展格式,这种表示法用八个数字,简明、划一、醒目,可以推荐为我们日常书面中使用,如用于引文著录、行文注释、表格、索引、年表等。但这种形式不可替代“1994年9月30日”用于一般的年代表述(如作定语或时间状语),像“该公司是于1994-09-30在北京成立的”中的“1994-09-30”应写作“1994年9月30日”。另外,把“1994年9月30日”写作“1994-09-30”“1994.09.30”“1994·9·30”“1994·09·30”都是不规范的。“1994.9.30”的形式最好也改用“1994-09-30”。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第5.1.2条提到,书面上表示时、分、秒,“必要时,可按GB/T7408-94的5.3.1.1中的扩展格式。该格式采用每日24小时计时制,时、分、秒的分隔符为冒号‘:’。”如:“4时”可标记作“04:00”,“15时8分”可标记作“15:08”,“14时2分6秒”可标记作“14:02:06”。这里提到的国家标准GB/T7408-94,是指《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时、分、秒均用两位数字表示,简明划一醒目,可以推荐为我们日常使用。但须注意,此表示法是表示时刻的,而不是表示时间计量的。如:“到站时间:15:08”,是正确的用法,但“列车全程运行所需时间:15:08”是不正确的。后者应表示为“15时8分”“15小时8分”或者“15h8min”。另外,把“时、分、秒的分隔符”称为“冒号‘:’”,也不够妥当。应该说“时、分、秒之间采用与冒号‘:’形式相同的分隔符”。
数字与星期-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星期
对于一星期七天的写法,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要求使用汉字数码: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礼拜一、礼拜二、礼拜三、礼拜四、礼拜五、礼拜六、礼拜天。
数字与修辞-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修辞
数词,用来记数,但有时可能表达具体数目以外的意思,带有某种修辞色彩。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宜用阿拉伯数字。如“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相差十万八千里”“十朵菊花九朵黄,十个闺女九像娘”中的数字如换用阿拉伯数字,就很不得体了。这种情形在诗词中更为常见。诗词是文学作品,一般讲究一个音节对应一个汉字。诗词中的数字不能换用阿拉伯数字。如“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白发三千丈”,不能把“三十”“八千”“三千”改作阿拉伯数字。现时的书籍报刊中,也常有仿古诗句的文字,所涉及数字的写法要注意得体性。如“西峡人戏称‘五千轻骑闹山乡’”中的“五千”就不能改作“5000”。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第4.1.2条就明确指出: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数字与序号标点-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序号标点
“第一”“第二”“第三”后面用逗号;“一”“二”“三”后面用顿号;“1”“2”“3”和“A”“B”“C”后面用齐线黑点。带了括号的序号,后面不得再加顿号、逗号之类。“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
数字与移行-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移行
一个数目如果是用若干个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如3.14159265),或者是含有其它符号的字符串(如HP-3000),书写时不能中间断开移行。
数字与引文标注-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引文标注
写文章常常要使用引文和参考文献。引文的出处和所用参考文献一般应作标注。引文注是作者对引用他人作品中的有关内容所作的注释。根据在文章中的位置,引文注可分:(一)随文注。把注文直接括注在文章引文的后面,必要时可采用与正文字体不同的字体、字号。(二)脚注。脚注又称页末注,注释排在引文出现的本页地脚处。正文中的引文和脚注分别用上标号“①②③”相呼应。(三)文后注。引文注统一排在全篇之后或全书之后。除了位置不同而外,形式跟脚注相同。安排脚注时,为了区别注文与正文,在正文与脚注之间习惯上用一条脚注线隔开,注文要比正文小一号字。参考文献一般统一排在全书之后。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对引文标注的格式和数字用法提供了范例。基本格式是:[序码]作者:《书名》,版次,卷次,页码,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其中版次、卷次、页码、出版年中一般都要用阿拉伯数字。自然科学专业出版物引文标注和文献著录,一般采用国家标准GB7714-19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格式。
数字与语素-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语素
数字不仅用于单纯的记数和抽象的运算,不仅能跟量词连用构成一般的数量短语,还作为语素构成许多定型的词、词组(短语)、成语、惯用语、缩略语,作为这类语素的数字应使用汉字数码。如:一律 一方面 十滴水 二倍体 三叶虫 星期五 四氧化三铁 一〇五九 八国联军 二〇九师 二万五千里长征 四书五经 五四运动 九三学社 十月十七日同盟 路易十六 十月革命 “八五”计划 五省一市 二八年华 二十挂零 零点方案 零岁教育 七上八下 不管三七二十一 第一书记 第二轻工业局 一机部三所 第三季度 第四方面军 十三届四中全会。
数字与月份-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与月份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要求公历的月份要用阿拉伯数字,如:去年3月,今年6月初,1997年10月。但是,有的时候应该使用汉字,如:“早春二月”“红五月”“金色的十月”等等。至于“七月流火”,是《诗经.豳风》里的一句,不仅这个“七月”不是公历,“流火”也不是“酷热难当”的意思,因此,不能写作“7月流火。”
数字在重排古籍中-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在重排古籍中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明确规定,《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道理很简单:重排古籍应尽量保持原有的风貌,正确地标点和校勘是应该的,没有必要把原有的汉字数码改换成阿拉伯数字。
数字在文学作品中-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在文学作品中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明确指出,《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当然,有些体裁(如报告文学),有些题材(如经济建设、科学普及),也常常会涉及大量的数字,如使用阿拉伯数字很得体,也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
数字中的单音节数词-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中的单音节数词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有这么一条:对于非物理量(通俗点说,就是非度量衡单位的普通量词),“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这条规定是非常正确的。汉语数词体系中,下列单音节数词被认为是基本数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以及百、千、万、亿、零、半、两、几,共计18个。基本数词在结构上、用法上都具有不同于复合数词和数词短语的特点。因此当出版物上使用汉字总的倾向是用阿拉伯数字的时候,其中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应当特别看待。为什么这么说呢?文章中跟普通量词连用的数字,最常见的还是较小的数字“一、二、三……十”。如果一篇文章中出现一个或几个这样的数字,转换成阿拉伯数字,虽然也说得过去,但并不非常好。“一、二、三……十”,虽然也是数目,但常可能有单纯计数以外的含义。
数字中的分数-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中的分数
中文出版物中的分数的写法大体上有四种形式:(一)用汉字。如:二分之一,四分之三,十六分之五,百分之百,七千分之一,百分之零点四,三又二分之一。(二)用阿拉伯数字,分数线用横线“——”。如:,,,,,,。(三)用阿拉伯数字,分数线用斜线“/”。如:1/2,3/4,5/16。(四)百分数,用阿拉伯数字,后面使用百分号“%”(另有千分号“‰”,目前已不主张使用,因为这种形式很像百分号后面带个句号)。数理化书籍一般习惯使用第(二)种形式。对一般出版物来说,第(二)种形式常需要加大文本的行距,使文本排列不整齐,因此,一般出版物常常采用第(三)种形式。但第(三)种形式,分母值不宜过大,如:6.4/1000000,因不醒目,判读困难。因此,一般在分母数值不大的情况下才采用第(三)种形式。不过,第(三)种形式不能用来表示带分数和繁分数。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第9.3.1条指出:标准中的数值应“尽量避免用分数,而采用小数。”这虽然是对标准文本的写作而说的,但对一般文体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没有限定出版物上的分数必须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因为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分数并不总是得体的。这个标准的说明条文本身就使用了汉字数码。如:“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这里不用“1/4个汉字”“1/2个阿拉伯数字”,应该说是比较合适的。另外,像“我们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中的“百分之百”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数字中的概数-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中的概数
概数就是大概的数目。汉语表示概数有多种方式,以下几种方式比较常见,需特别作些说明:(一)“几”。如:几(个、斤、点)|几(十、百、千、万、亿)|(十、二十、三十……九十)几。一个概数如果含有“几”,如果使用阿拉伯数字,是不得体的。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指出: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二)“多”“余”“来”。如:十多米电线(数词+多+量词+名词)|十米多电线(数词+量词+多+名词)。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指出:用“多”“余”等表示的概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多”“余”等表示的概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概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三)20岁左右(数词+量词+“左右”)。另外还有“上下、以上、以下、以内、以外、之内、之外”等。这里由于“数词”和“量词”已构成短语,这时的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得体的。如:300元左右|10点左右|30%左右|100米左右|30岁上下|800公斤上下|30岁以上|65%以上|6000米以上|60分以上|1米以下|40%以下|60分以下|30岁以下|300米以内|1小时以内|3天以内|2米以外。但“二三百人左右”“一米七左右”“四十以外”使用汉字数码是得体的。
数字中尾数有多个零的数-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数字中尾数有多个零的数
一个整数后面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0”,专业性科技出版物可以根据国家标准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处理。如:345000000,写作345×1063.45×108。非科技出版物在不强调有效数字以表示数值的精确度时,可采用简写法,即改写作以“万”“亿”作单位(记位)的数字。345000000写作34500万或者3.45亿。不得写作3亿4千5百万、3亿4500万。应当指出,这样处理,在书面上诉诸视觉倒没有什么问题,但读起来有时就不合乎口语习惯。像“345000000”,人们习惯上读“三亿四千五百万”,而不习惯读“三点四五亿”、“三万万四千五百万”,更不可能读“三万四千五百万”。这一点恰恰是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一个不足之处。当然,面对“34500万”,应该读作“三亿四千五百万”。
阿拉伯数字-现代汉语大词典
阿拉伯数字ā lā bó shù zì
【释义】:
世界上最通用的数字。有0、1、2、3、4、5、6、7、8、9十个。记数用十进位制。最初印度人用梵文的字头表示数字,随着印度的天文学、数学书籍被译成阿拉伯文,印度的数字传到了中亚,12世纪初又传到欧洲,直到16世纪才和现在的写法基本一致。
控制数字-现代汉语大词典
控制数字kòng zhì shù zì
【释义】:
对重大项目或整个国民经济计划规定其大致范围的数字。
天文数字-现代汉语大词典
天文数字tiān wén shù zì
【释义】:
天文学上用的数字极大,通常在亿以上,因称极大的数字为天文数字。
数字-现代汉语大词典
数字shù zì
【释义】:
①表示数目的文字。汉字的数字有小写大写两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是小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是大写。②表示数目的符号。如:阿拉伯数字。③数量;数目。韩北屏《奴隶和奴隶海岸》:“黑非洲损失了将近两亿人口,这真是一个令人毛发竖立的数字。”
数字式仪表-现代汉语大词典
数字式仪表shù zì shì yí biǎo
【释义】:
用数字显示方式指示测量结果的仪表。具有测量速度快、灵敏度高、读数方便、便于与计算机相连等特点。也叫数字仪表。
数字通信-现代汉语大词典
数字通信shù zì tōng xìn
【释义】:
将所需要传送的信息变换为一系列数字后再进行传送的通信方式。
数字控制-现代汉语大词典
数字控制shù zì kòng zhì
【释义】:
自动控制的一种方式。通常使用专门的电脑,操作指令以数字形式表示。简称数控。
数字集成电路-现代汉语大词典
数字集成电路shù zì jí chéng diàn lù
【释义】:
以电路的通和断,或高电势和低电势来表示1和0两个数字的集成电路。也叫逻辑集成电路。
有效数字-现代汉语大词典
有效数字yǒu xiào shù zì
【释义】:
用去尾法、四舍五入法等规则化整得来的一个近似数,由左到右,从这个数的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要处理的这一位数字止的所有数字,叫做精确到这一位的有效数字。例如:2.22075,精确到十万分位,有六个有效数字,即2,2,2,0,7,5;把25784四舍五入到百位,得25800,它精确到百位的有三个有效数字,即2,5,8,最后两个零不算有效数字。
罗马数字-现代汉语大词典
罗马数字luó mǎ shù zì
【释义】:
欧洲在阿拉伯数字传入之前计数用的一种符号。采用七个罗马字母作为基本符号和辅助符号,基本符号有I(1)、X(10)、C(100)、M(1000)四种,辅助符号有V(5)、L(50)、D(500)三种。用来计数时用加减制。相同数字并列时就相加,不同数字并列时,小数放在大数的右边就作为加数,放在大数的左边(限基本符号)就作为减数。如11记作Ⅺ,90记作XC。此外,在数字上画一横线或在数字的右下角写字母m,表示这个数字增值1000倍,如15000记作XV或XVm。由于利用罗马数字计算大的数字十分麻烦,已不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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