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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刑院(審刑院)是什么意思

  • 審刑院-汉语大词典

    審刑院

    亦省称“[審刑]”【1】{宋}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宋}{曾巩}《本朝政要策·刑法》:“至於{淳化}﹐又置審刑院於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宋史·职官志三》:“{淳化}二年﹐增置審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兩省充﹐詳議官以京朝官充﹐掌詳讞大理所斷案牘而奏之。凡獄具上﹐先經大理﹐斷讞既定﹐報審刑﹐然後知院與詳議官定成文草﹐奏記上中書﹐中書以奏天子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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