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方位词,日出的方向,与“西”相对。 如: 东方。东经(本初子午线以东的经度或经线)。东山再起(喻失势之后,重新恢复地位)。付诸东流。
②. 主人(古代主位在东,宾位在西)。 如: 房东。股东。东道主(泛指请客的主人,亦称“东道”、“作东”)。
③. 请客出钱的人。 如: 作东。
④. 姓。
①. 房屋通风透气的装置。 如: 窗子。窗户。窗口。窗友(即同学)。窗花。窗台。窗纱。窗帘。窗幔。窗明几净。
①.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 如: 事情。事件。事业。
②. 变故。 如: 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③. 职业。 如: 谋事(指找职业)。
④. 关系和责任。 如: 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⑤. 办法。 如: 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⑥. 做,治。 如: 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⑦. 服侍。 如: 事父母。
①. 抵触,违反。 如: 犯规。犯法。犯罪。犯颜(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犯讳。
②. 违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 如: 犯人。罪犯。
③. 侵害,进攻。 如: 侵犯。秋毫无犯。
④. 触发,发作。 如: 犯病。犯愁。犯疑。
⑤. 做错事情。 如: 犯错误。
拼音: dōng chuāng shì fàn
注音: ㄉㄨㄥ ㄔㄨㄤ ㄕˋ ㄈㄢˋ
繁体: 東窗事犯
感情 中性成语
近义词: 东窗事发
出处:元・孔文卿《东窗事犯》第二折:“吾乃地藏神,化为呆行者,在灵隐寺中,泄漏秦太师东窗事犯。”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阴谋败露。
故事: 北宋末年,金兵南犯,岳飞、李纲等坚持抗金,奸臣秦桧主张投降,就与夫人在东窗下密谋除掉岳飞。后来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不久秦桧与儿子病死,妻王氏请僧人做法事超度他们,法师说:“太师叫我转告,东窗事发了。”
犹“东窗事发”。见“东窗事发”条。
此处所列为“东窗事发”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秦桧是宋高宗时的丞相,却与金人私通,力主和议,企图卖国求荣。但是宋朝的名将岳飞屡败金兵,破坏了秦桧的奸计,于是秦桧一日之内连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等到岳飞回到京师,便将他下于狱中。秦桧想要杀掉岳飞,但是害怕朝廷社会的舆论,如果不杀掉岳飞,又怕岳飞阻挠和议,破坏自己和金人的协议。为此,秦桧坐在家中的东窗下,苦恼不已。他的妻子王氏知道了,就对秦桧说︰“擒虎易,放虎难。”意思是要秦桧把握机会,除去岳飞。秦桧被妻子的话打动,当晚便将岳飞处死。后来秦桧游览西湖,在船上看到岳飞的冤魂向他索命而死。不久之后,其子秦熺也死了。王氏请道士超度两人。道士在地府见到秦熺戴著铁枷,又在酆都看到秦桧和另一位陷害岳飞的大臣万俟卨,两人身上也都戴著铁枷在受苦。秦桧见到道士,便请他转告王氏:“我们在东窗下设计陷害岳飞的阴谋,已被揭发了!”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东窗事发”,用来指阴谋或非法勾当败露。
1:的故事来讥笑秦桧,说他在家的东窗下定计杀害岳飞,被地藏王化为一个行者到人间作证,说东窗事犯了,阴谋败露,秦桧不久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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