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 如: 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②.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 如: 下了三指雨。
③.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 如: 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④. 点明,告知。 如: 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⑤. 直立,竖起。 如: 令人发(fà)指(形容极为愤怒)。
⑥. 意向针对。 如: 指标。指定。
⑦. 古同“旨”,意义,目的。
①. 哺乳动物,四肢细长,尾短。雄鹿头上有树枝状的角。毛多为棕褐色,有的有花斑或条纹。听觉和嗅觉都很灵敏。种类很多,常见的有梅花鹿、水鹿、白唇鹿、马鹿等。
②. 方形的粮仓。 如: “市无赤米,而囷鹿空虚。”
③. 粗,粗劣。 如: 鹿裘。鹿布。鹿床。
④. 姓。
①. 做,行,做事。 如: 为人。为时。为难。不为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②. 当做,认做。 如: 以为。认为。习以为常。
③. 变成。 如: 成为。
④. 是。 如: 十两为一斤。
⑤. 治理,处理。 如: 为政。
⑥. 被。 如: 为天下笑。
⑦. 表示强调。 如: 大为恼火。
⑧.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 如: 敌未灭,何以家为?
⑨. 姓。
①. 替,给。 如: 为民请命。为虎作伥。为国捐躯。
②. 表目的。 如: 为了。为何。
③. 对,向。 如: 不足为外人道。
④. 帮助,卫护。
①. 哺乳动物,颈上有鬃,尾生长毛,四肢强健,善跑,供人骑或拉东西。 如: 马匹。骏马。马到成功。马首是瞻(喻跟随别人行动)。
②. 大。 如: 马蜂。马勺。
③. 姓。
拼音: zhǐ lù wéi mǎ
注音: ㄓˇ ㄌㄨˋ ㄨㄟˊ ㄇㄚˇ
繁体: 指鹿爲馬
感情 贬义成语
近义词: 颠倒黑白 混淆是非
反义词: 循名责实 是非分明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
用法:兼语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例子:东床已招佳婿,何似以羊易牛;西邻纵有责言,终难指鹿为马。(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七)
正音:“指”,读作“zhǐ”,不能读作“zhí”;“为”,读作“wéi”,不能读作“wèi”。
辨析:见“混淆是非”。
谜语: 点石成金 (谜底:指鹿为马)
故事: 秦末宦官赵高在秦始皇病故后假传圣旨命扶苏自杀,立胡亥为太子,他还想篡夺帝位,特地把一匹鹿当马送给秦二世胡亥,胡亥说是鹿,赵高叫胡亥问群臣。群臣有些迫于丞相赵高的势力违心说是鹿,只有部分说是鹿的大臣后被赵高所害。
将鹿指称是马,借以展现自己的威权。比喻人刻意颠倒是非。#典出汉・陆贾《新语・辨惑》。
[1]之时,[2]驾鹿而从行。王曰:“[3]何为驾鹿?”高曰:“马也。”王曰:“丞相误邪,以鹿为马也。”高曰:“乃马也。陛下以臣之言为不然,愿问群臣。”于是乃问群臣,群臣半言马,半言鹿。当此之时,秦王不能自信其直目,而从邪臣之言。鹿与马之异形,乃众人之所知也,然不能别其是非,况于[4]之事乎?《易》曰:“二人同心,其义断金。”群党合意,以倾一君,孰不移哉!
[1]秦二世:秦始皇的次子胡亥,生卒年不详。始皇帝崩,宦者赵高矫诏杀长子扶苏,立次子胡亥为帝,称为“二世”。在位三年,后为赵高所杀。
[2]赵高:?∼公元前207,秦时宦官。始皇崩于沙丘,赵高伪造遗诏,立胡亥为二世,杀李斯,自为丞相,专权用事。旋又弑二世,立子婴为帝,后为子婴所诛。
[3]丞相:指赵高。
[4]暗昧:不明白、不清楚。暗,音àn。昧,音mèi。
另可参考:《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赵高是个生性奸诈、颇具野心的人,想要篡夺朝中大权。秦始皇帝病逝时,假传圣旨,赐死秦始皇长子扶苏,接著立次子胡亥为帝,即秦二世,自己则当了丞相。当时胡亥年纪甚轻,因此赵高便专权揽政,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满足,进而想要谋夺帝位,却又怕朝中大臣们不服,于是就想出一个方法来试探。有一天,赵高就驾鹿跟随著秦二世外出,秦王看见了就问说:“你为何骑著鹿呢?”赵高回答:“这是一匹马。”秦王说:“你错把鹿当成马了。”赵高说:“皇上若不相信我所说的,可以问问其他人。”群臣中有人说是鹿,也有人说是马。这时候秦王竟不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事实,却相信了奸臣的说法。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指鹿为马”,用来比喻人刻意颠倒是非。
语义比喻人刻意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类别用在“蛮横胡为”的表述上。
①独裁者大权在握,往往指鹿为马,胡作非为。
②只有玩弄权力的奸臣,才会指鹿为马,作威作福。
③纵然是长官,也不可以要求部属指鹿为马,颠倒是非。
④今天经理说话真是蛮横无理,居然指鹿为马,是非不分。
⑤他竟然敢在大众面前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真是胆大妄为。
⑥社会上多的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人,媒体报导不可不慎。
⑦这件事情的真相,就在有心人指鹿为马地误导下混淆莫辨了。
⑧政客们指鹿为马的言论,时有所闻,难怪社会人心惶惶不安。
⑨凶手一直指鹿为马,企图推卸刑责,最后才在目击者指证历历下俯首认罪。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