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不记得,遗漏。 如: 忘记。忘却。忘怀。忘我。忘情。忘乎所以。
①. 实体。 如: 形仪(体态仪表)。形体。形貌。形容。形骸。形单影只。形影相吊。
②. 样子。 如: 形状。形式。形态。形迹。地形。情形。
③. 表现。 如: 形诸笔墨。喜形于色。
④. 对照,比较。 如: 相形见绌。
⑤. 状况,地势。 如: 形势。
⑥. 古同“型”,模子。
⑦. 古同“刑”,刑罚。
①.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 如: 赤子之心。
②.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 如: 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③.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 如: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④.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 如: 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⑤. 代词,这,那。 如: “之二虫,又何知”。
⑥. 虚用,无所指。 如: 久而久之。
⑦. 往,到。 如: “吾欲之南海”。
①. 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 如: 契约。契据。房契。
②. 相合,相投。 如: 相契。契合。默契。契友。契分(fèn )(投合无间的情分)。契厚。
③. 用刀雕刻。 如: 契刻。契舟求剑。
④. 〔~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⑤. 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 如: 书契。契文(甲骨文)。
①. 古同“锲”,用刀子刻。
①. 古人名,中国商朝的祖先,传说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
拼音: wàng xíng zhī qì
注音: ㄨㄤˋ ㄒㄧㄥˊ ㄓ ㄑㄧˋ
感情 中性成语
近义词: 忘形之交 忘形交
出处:旧题宋・尤袤《全唐诗话・韦丹》:“丹与东林灵澈上人为忘形之契,丹尝为《思归》绝句以寄澈。”
用法:作宾语;用于交往。
不拘形迹、身分的好朋友。《宋・尤袤・全唐诗话・卷三・韦丹》:“丹与东林灵澈上人为忘形之契,丹尝为思归绝句以寄澈。”亦作“忘形交”、“忘形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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