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孀〕字拼音是(shuāng),部首是女部,总笔画是20画。
〔孀〕字是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女、霜”,五行属金。
〔孀〕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女,霜声。本义是丈夫死亡后未再结婚的女人。
〔孀〕字仓颉码是VMBU,五笔是VFSH,四角号码是41461,郑码是ZMFL,中文电码是1307,区位码是7055。
〔孀〕字的UNICODE是U+5B40,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10进制: 23360,UTF-32:00005B40,UTF-8:E5 AD 80。
〔孀〕字在《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二级字表中,序号6446。
〔孀〕字异体字是㜀、霜。
名词
◎(形声。从女,霜声。本义:丈夫死亡后未再结婚的女人) 同本义。
widow;
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 —— 《列子·汤问》
孀居;孤孀
◎死了丈夫的女人。~妇。~居(守寡)。孤~。遗~。
卷别 :正文・丑集下 部首:女部
武英殿刻本: 第645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 第273頁,第43字
標點整理本: 第211頁,第19字
《廣韻》:色莊切;《集韻》、《韻會》、《正韻》:師莊切,𡘋音霜 —— 嫠婦曰孀。王瑗〈淸河王誄〉:惠于媰孀。
又,《集韻》:色壯切,霜去聲 —— 義同。
卷目:考證・丑集下 部首:女部
愛日堂藏本: 第145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 第1643頁,第39字
《王瑗淸・河王誄》惠于媰孀。
謹按廣韻媰字註作崔子玉卽崔瑗也。王瑗改崔瑗。
〔孀〕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下,康熙部首是女部。
〔孀〕字拼音是shuāng,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女、霜,五行属金。
〔孀〕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女,霜声。本义是丈夫死亡后未再结婚的女人。
〔孀〕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shuāng] ⑴ 死了丈夫的女人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名
◎寡妇,死了丈夫的女人。
《淮南子•修务》:“吊死问疾,以养孤孀。”
遗孀。
1.寡妇。
遗孀、富孀。
2.守寡。
孀居。
widow Witwe (S), Witwer (S) veu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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