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絃〕字拼音是(xián),部首是糹部,总笔画是11画。
〔絃〕字是左右结构,可拆字为“糸、玄”或“糹、玄”。
〔絃〕字仓颉码是VFYVI,五笔是XYXY,四角号码是20932,郑码是ZSZZ。
〔絃〕字的UNICODE是U+7D43,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10进制: 32067,UTF-32:00007D43,UTF-8:E7 B5 83。
〔絃〕字异体字是弦、絢。
名
1.装于乐器以弹奏发声的丝、线。
唐•李商隐〈锦瑟〉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2.弦乐器。
三国魏•嵇康〈声无哀乐论〉:“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3.音调、音律。
唐•李颀〈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诗:“先拂商弦后角羽,四郊秋叶惊摵摵。”
4.比喻为妻子。参见“续弦”条。
①琴瑟類樂器上用以發音的絲線。也作“弦”。《集韻•先韻》:“絃,八音之絲也,通作弦。”
②絃樂器。《吕氏春秋•慎人》:“孔子烈然返瑟而絃。”
③用絃樂器奏出的聲音。漢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絃更興。“
④彈奏絃樂器。《正字通•糸部》:“絃,通作弦。《樂記》‘北面而弦’註謂鼓琴瑟也。”
⑤旋律;音调。唐元稹《桐花》:“宫絃春以君,君若春日臨;商絃廉以臣,臣作旱天霖。”
⑥弓上的弦。《戰國策•秦策一》:“未絶一絃,未折一矢。”
⑦中醫術語。指脈象急促,脈搏挺直,如接在拉緊的琴弦上。《素問•陰陽别論》:“鼓陽勝急曰絃。”
⑧喻妻子。俗因以琴瑟喻夫婦,故謂婦死曰斷弦,續娶曰續弦。《古今小説•蔣興哥重會珍珠衫》:“誰知你丈夫客死,我今續絃。”
⑨成。《廣雅•釋詁三》:“絃,成也。”
卷别 :正文・未集中 部首:糸部
武英殿刻本: 第2203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 第921頁,第11字
標點整理本: 第883頁,第5字
《廣韻》、《正韻》:胡田切;《集韻》、《韻會》:胡千切,𡘋音賢。《五經文字》:琴瑟弦。亦用弦字作絃者,非。〇【按】經典弦通作絃。《禮・樂記》:淸廟之瑟,朱絃而疏越。《論語》:聞絃歌之聲。
又,《廣韻》:許縣切;《集韻》:翾縣切;《正韻》:翾眩切,𡘋音絢。《博雅》:繩素也。今人以爲呼煙切,失之矣。凡弓、弩、琴、瑟弦,皆从弓。
〔絃〕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未集中,康熙部首是糸部。
〔絃〕字拼音是xiá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糹、玄。
〔絃〕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xián] ⑴ 琴瑟類樂器上用以發音的絲線。也作“弦”。《集韻•先韻》:“絃,八音之絲也,通作弦。”⑵ 絃樂器。《吕氏春秋•慎人》:“孔子烈然返瑟而絃。”⑶ 用絃樂器奏出的聲音。漢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絃更興。“⑷ 彈奏絃樂器。《正字通•糸部》:“絃,通作弦。《樂記》‘北面而弦’註謂鼓琴瑟也。”⑸ 旋律;音调。唐元稹《桐花》:“宫絃春以君,君若春日臨;商絃廉以臣,臣作旱天霖。”⑹ 弓上的弦。《戰國策•秦策一》:“未絶一絃,未折一矢。”⑺ 中醫術語。指脈象急促,脈搏挺直,如接在拉緊的琴弦上。《素問•陰陽别論》:“鼓陽勝急曰絃。”⑻ 喻妻子。俗因以琴瑟喻夫婦,故謂婦死曰斷弦,續娶曰續弦。《古今小説•蔣興哥重會珍珠衫》:“誰知你丈夫客死,我今續絃。”⑼ 成。《廣雅•釋詁三》:“絃,成也。”㈡ [xuàn] ⑴ 繩索。《廣雅•釋器》:“絃,索也。”《集韻•霰韻》:“絃,繩也。”⑵ 同“絢”。文彩貌。《篇海類編•衣服類•糸部》:“絃,與絢同,文彩皃。”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卷别卷十二下反切胡田切頁碼第429頁,第1字續丁孫
弦
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凡弦之屬皆从弦。
臣鉉等曰:今別作絃,非是。
段玉裁注:「象古文絲而系於軫,軫者系弦之處。」
卷别卷二十四反切形先反頁碼第1022頁,第2行,第1字述
弓弦也。從弓,象絲軫之形。凡弦之屬,皆從弦。
臣鍇曰:「軫,重也。」
卷别卷十二下反切胡田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第2566頁,第4字許惟賢第1114頁,第10字
弓弦也。
弓弦以絲爲之。張於弓。因之張於琴瑟者亦曰弦。俗別作絃。非也。弦有急意。故董安于性緩,佩弦以自急。《心部》曰:𢛆,急也。
从弓。象絲軫之形。
謂𢆯也。象古文絲而系於軫。軫者系弦之處。後人謂琴系弦者曰軫。胡田切。十二部。今字作弦。按軫當作紾。从車者,譌也。紾者,轉也。《方言》。軫,戾也。軫乃紾之叚借字。絲紾,言弦戾也。
凡弦之屬皆从弦。
朱二引申為琴瑟等弦。
弦,系在弓弩两端的弦。字形采用“弓”作边旁,象弦丝系绑在弓子两端的样子。所有与弓相关的字,都采用“弓”作边旁。
甲骨文「弦」從弓像弦線之形,左旁曲筆像弓,右旁糸即弦,與《說文‧弦部》:「弓弦也。从弓,象絲軫(ㄓㄣˇ,檕弦之處)之形。」指安於弓上的弓弦,說解正相吻合。清華大學藏戰國楚簡《繫年》鄭商「弦高」的「弦」字,與甲骨文構形相同,而把「糸」的上端,繫連在弓上,猶具弓弦的象形意味。戰國文齊秦文字「弦」字雖把弓、弦分離,「糸」的上端仍連在弓上。自殷商甲骨至戰國文字,六書皆為合體象形。篆文把「糸」與「弓」分離,「糸」訛變為「玄」,而且「玄」、「弦」同音,因此聲化為從弓、玄聲的「弦」,本義表示用絲繩作為弓弦,六書也變為形聲。漢代簡帛文字,雖經隸變,猶保留「弦繫弓上」的基本命意,「糸」的上端仍保留朝弓的曲筆,用來示義。漢隸有的承秦簡變曲筆為「亠」形。《熹平石經》則本篆文從弓、玄聲,隸變作「弦」,則又楷書之依據。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849頁,第6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087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81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567頁,第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509頁,第5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880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3157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6318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715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338頁,第9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544頁,第1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4478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2537頁【補遺】第17889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3378頁,第6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116頁【崇文】第4461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852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882頁,第2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537頁,第3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九冊,第1110頁,第1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1191頁,第2字 |
名
1.装于乐器以弹奏发声的丝、线。
唐•李商隐〈锦瑟〉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2.弦乐器。
三国魏•嵇康〈声无哀乐论〉:“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3.音调、音律。
唐•李颀〈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诗:“先拂商弦后角羽,四郊秋叶惊摵摵。”
4.比喻为妻子。参见“续弦”条。
1.紧系在弓的两端,具弹性的绳状物。
弓弦。
2.乐器上可以弹奏发出乐音的线状物。
调弦、丝弦、用手指拨弦。
3.指弦乐或弦乐器。
管弦乐。
4.比喻妻子。∥同“弦”。
续弦、断弦。
string on musical instrument (eheliche) Bande (S), Band (S), fadendünner Puls (S, Med), Saite von Musikinstrumenten (S), Sehne eines Bogens (S), Gattin (S), Halbmond (S), Mondviertel (S), Sprungfeder (S) corde d'arc, corde d'instrument de musique, ressort de montre, corde (droite joignant les deux points sur une courbe), hypotén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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