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字是多音字,拼音是(bàn、pàn),部首是扌部,总笔画是8画。
〔拌〕字是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扌、半”,五行属水。
〔拌〕字仓颉码是QFQ,五笔是RUFH86,RUGH98,四角号码是59050,郑码是DUB,中文电码是2142,区位码是1672。
〔拌〕字的UNICODE是U+62CC,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10进制: 25292,UTF-32:000062CC,UTF-8:E6 8B 8C。
〔拌〕字在《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一级字表中,序号0984,属常用字。
〔拌〕字异体字是秚、𢬵。
动词
1.搅和;调匀。
blend; mix and stir; doss;
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 —— 《红楼梦》
用水拌面粉;拌种;拌草;拌匀(搅拌使均匀)
2.争吵 。
quarrel;
拌磕(碰击;摩擦);拌嘴(口角;争吵)
3.另见 pān;pàn。
①搅和。搅~。~和( huò )。~面。~菜。~草料。
②口角。~嘴。
卷别 :正文・卯集中 部首:手部
武英殿刻本: 第1017頁,第6字
同文書局本: 第425頁,第5字
標點整理本: 第372頁,第3字
《唐韻》:普官切;《集韻》、《韻會》、《正韻》:鋪官切,𡘋音潘。《博雅》:捐棄也。揚子《方言》:楚人凡揮棄物謂之拌。俗誤用𢬵。
又,《集韻》:蒲官切,音盤。又,普伴切,潘上聲。又,《唐韻》:蒲旱切;《集韻》:部滿切,𡘋盤上聲。又,《集韻》、《韻會》𡘋普半切,音判 —— 義𡘋同。
又,與判通。分也、割也。《史記・龜策傳》:鑴石拌蚌。【註】鑴石取玉,拌蚌取珠。
卷目:考證・卯集中 部首:手部
愛日堂藏本: 第243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 第1648頁,第30字
《博雅》捐棄也。
謹照原文捐改拌。
〔拌〕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中,康熙部首是手部。
〔拌〕字是多音字,拼音是bàn、pà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扌、半,五行属水。
〔拌〕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bàn] ⑴ 搅和⑵ 口角㈡ [pàn] ⑴ 古同“拚”,舍弃。⑵ 古同“判”,分开。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动
1.调和。
《水浒传•第四三回》:“将十数瓶酒,把肉大块切了,却将些蒙汗药拌在里面。”
拌匀、拌菜、搅拌、干拌面。
2.争吵、斗嘴。
《红楼梦•第一○○回》:“两口子拌起来就说咱们使了他家的银钱。”《儿女英雄传•第七回》:“忽然听得女子进来,隔著排插说道:『姑娘,你听到这隔壁又拌起来了。』”
动
1.捐弃、舍弃。
汉•扬雄《方言•卷一○》:“拌,弃也。楚凡挥弃物谓之拌。”
2.分开、割开。
《吕氏春秋•仲秋纪•论威》:“今以木击木则拌,以水投水则散。”《史记•卷一二八•褚少孙补•龟策传》:“镌石拌蚌,传卖于市。”唐•司马贞•索隐:“拌音判。判,割也。”
1.将两种以上的东西放在一起搅和。
搅拌、炸酱拌面、石锅拌饭。
2.争吵。
拌嘴。
mix vermischen (V) bat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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